大家好 我在台南麻豆區念大學,現在在外租套房
房子是一棟透天,房東1、2樓自住
3到5樓為套房,一層樓有6間套房,每間各有一顆電表
房子前有小型停車場,後方有個小水池,內有錦鯉
小水池(每天晚上8點開始放新水進去,9點關掉)
住這2年了,第一年沒收水費,
到第二年開始收水費,說我們(房客)用水很兇
1個月收1百水費
剛才房東通知要繳電費
6/10~8/10 190度 電費1140 水費200 所以總共我繳了1340
1度6塊? 現在不是分段收費嗎?
不用說什麼不爽不要住,這附近都這樣是能搬去哪
1度5塊 5.5塊 6塊
投訴最怕遇到那些電表都是房東裝爽的
台電只承認門口那顆電表,然後不爽租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