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警天橋偷拍闖紅燈 駕駛抗告撤罰單

作者: Aqqqa (Aqqqa)   2014-08-11 11:55:44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862667.shtml
警天橋偷拍闖紅燈 駕駛抗告撤罰單
【聯合報╱記者楊德宜/桃園報導】 2014.08.11 02:57 am
桃園縣祝姓男子收到交通罰單,竟是警員躲在天橋上偷拍,以對向車道的交通號誌推測他
闖紅燈,他懷疑警方以秒差方式舉發,桃園地方法院表示,舉發的員警寧可在天橋上「守
株待兔」,卻不當場攔檢,認為祝男說的有理,裁定將罰單撤銷。
祝姓男子收到1張交通違規罰單,內容為他去年3月駕車行經新北市闖紅燈,警方以逕行舉
發方式裁處2700元罰鍰,他從舉發的照片發現警員竟是以對向車道的交通號誌研判他闖紅
燈。
祝男懷疑舉發的警員可能預先調整交通號誌,使得原先應該先轉為黃燈至少3、4秒的時間
就直接轉為紅燈,利用秒差方式拍攝闖紅燈,對受罰不服,向桃園地院提起行政訴訟。
警方辯稱,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取締闖紅燈可逕行舉發,並指該路口同1桿的正反
面號誌同步運作,並無不同設定。
法官說,舉發警員檢附的採證照是以對向車道燈號顯示情形,無法直接顯示祝男行駛車道
的燈號情況,但不能排除祝男行駛車道的燈號可能有秒差或故障,造成通過路口的時候並
非紅燈狀態,不排除是員警利用秒差以「守株待兔」方式逕行舉發。
法官指出,交通違規舉發應以當場攔檢舉發為原則,而逕行舉發條件為「當場不能或不宜
攔截製單舉發者」,限於重大且急迫性的違規事由,且事發當時交通流量不大,但舉發員
警逕行舉發地點卻是在天橋上拍攝,並無任何無法當場攔檢車輛情形,因此裁定撤銷罰單
作者: ePaper ( ̄ ﹁ ̄)   2014-08-11 11:56:00
乾脆反告警察妨礙秘密算了XD
作者: va2475 (淡心)   2014-08-11 11:57:00
賊頭現在還有躲在天橋上的 真是花招百出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4-08-11 11:57:00
軍警還有在女宿舍裝針孔的哩 偷拍算啥?
作者: lolic (lolic)   2014-08-11 11:58:00
時間差攻擊
作者: Philcat (a cat)   2014-08-11 11:58:00
2樓lag... 這老招了
作者: ckckcck5577 (一堆神經病)   2014-08-11 11:59:00
當警察當到這樣 乾脆叫小偷來抓違規算了
作者: LeeAnAn (李安安))   2014-08-11 12:00:00
什麼鬼判決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4-08-11 12:01:00
對向的號誌又不一定一樣 只會抓這種撈小老百姓的錢
作者: lancer0960 (lan)   2014-08-11 12:01:00
取締交通違規的本意完全被不肖警察扭曲了 根本只為績
作者: flowrew (梅莉)   2014-08-11 12:01:00
講的好像違規是應該的一樣,真是理直氣壯啊
作者: lancer0960 (lan)   2014-08-11 12:02:00
效而不是維護交通安全
作者: airua (我是誰)   2014-08-11 12:04:00
要不是這位案主申訴, 我看沒申訴的已經繳國庫上百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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