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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射要負責 女告男網友性侵敗訴
【聯合報╱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2014.08.11 12:01 pm
楊姓女學生透過網路結識同校許姓網友(20歲),去年7月兩人到大直美麗華約會,因下
大雨,兩人衣服濕透。楊女指控對方假意約她到住處烘衣服,卻乘機褪去她衣褲性交,控
告對方強制性交罪。但楊女說詞反覆,事後又願和解,士林地檢署處分許不起訴。
楊女稱遭性侵,但許說當時是兩情相悅,何況一周後女生又來她家,再上了一次床。
檢察官檢視雙方LINE通訊紀錄,許一再關心女方懷孕、人工引產的計畫,楊女罵「當初你
要射在裡面,你就要負責」,並未提及遭強暴。楊母也和許以簡訊往來,僅指摘「怎麼沒
做安全措施」,沒有責備行為。檢方不排除是女方不滿男方事後處理態度才提控。
【2014/08/11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