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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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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感染者器捐 活體可受贈
(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11日電)疾管署愛滋及結核病組副組長黃彥芳今天說,依規定愛
滋感染者接受屍體捐贈或死後要捐贈是不行的,不過親屬活體可以受贈。
黃彥芳表示,愛滋感染者若要發揮大愛在死後進行器官捐贈,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
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不得捐贈器官。
至於可否接受他人大愛捐贈?黃彥芳表示,依法目前仍無法與一般受贈者一樣在等候器
捐的排隊名單中。
她說,高雄醫學大學副校長陳宜民日前曾接獲1名愛滋感染者家屬詢問能否活體捐贈,將
此議題與專家學者召開會議討論。
她指出,依規定,雖然愛滋感染者沒有開放屍體捐贈,親屬間活體捐贈沒有受限,也就
是說,這名患慢性肝硬化的愛滋感染者家屬可以活體捐肝給感染者,因此可以成為「受贈
者」。
愛滋感染者能否成為捐贈者?她說,目前法令規定不行,仍需討論,不過疾病管制署持
開放態度,需與醫界及專業團體共同討論並取得共識,才能進行修法程序,目前只是初步
討論,還沒有共識。1030811
愛滋感染者器捐 仍無統一共識
(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11日電)愛滋感染者能否器官移植,醫界還沒有統一共識,除醫
療技術外,需考量病毒量及抗排斥藥物等。衛福部表示,須經修法。
台大醫院心臟外科教授王水深今天說,目前愛滋感染者器官移植議題仍在討論中,移植
醫學會內還沒有共識,不過個人想法,有意器捐者應尊重其大愛決定,而器官若不用也是
浪費。
王水深說,若開放愛滋感染者器捐也要有配套,仍需經過許多討論及評估,包括執行時
醫護人員是否會感染、移植技術、病毒型別、未來抗排斥藥物及抗病毒藥物的使用等。
台大醫院感染科主治醫師謝思民表示,規律服用抗病毒藥物的感染者存活率與非感染者
一樣,一般人會遇到的慢性病,感染者也會遇到,一般人會有器官移植需求,而感染者一
樣也需要。
謝思民說,20幾年前認為愛滋病是絕症,將感染者排除;不過現今透過雞尾酒療法,感
染者與慢性病患一樣,平均餘命與一般人接近,因此也出現是否開放的討論聲音,並樂見
政府開放,給感染者機會。
謝思民表示,感染者器官移植除了醫療技術要純熟,還要考量捐贈及受贈的感染者間病
毒型別是否一致,並注意抗藥性問題。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說,感染者器官移植仍屬禁忌,不過這有違患者的
醫療權及人權,基於公平正義,應讓有接受治療且病毒量低的感染者間相互捐贈。
衛福部醫事司長王宗曦說,考量適法性及未來器官分配公平性,需先與醫界及專業團體
取得共識並提出修法。10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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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聞連結: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8115014-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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