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上面碰上面的身體」 元配告輸小三

作者: chris7 (喉頭一甜)   2014-08-12 01:06:28
「上面碰上面的身體」 元配告輸小三
蘋果
新北市已婚的楊姓男主管與溫姓女下屬過從甚密,楊妻發現兩人在SKYPE親暱聊天,
楊男說:「上面的身體碰到妳上面的身體」,
溫女也回答:「下星期我得大進攻」、「很想要」等語,
楊妻備份後控告2人通姦,溫夫得知妻子赴警局應訊,認為「案情不單純」也告楊男通姦。
但檢察官認為,兩人在網路上的對話沒直接說到性行為,不起訴兩人。
據了解,37歲的楊男與妻子結婚多年,而34歲的溫女也已婚,
且和楊男住在同個社區,兩家人彼此熟識。
楊妻去年無意間登錄丈夫電腦,發現楊男與溫女從去年3月到6月間的對話,
溫女說:「你可以檢查我的心跳和身體」、「你不會連我的褲子也想脫掉吧」等語,
溫女還傳送自己雙腿和嘟嘴索吻的自拍照給楊男,楊妻憤而質問丈夫,
丈夫才透露前年與溫女赴新加坡出差時,曾發生性行為,
楊妻因此備份SKYPE對話內容,控告兩人通姦。
但楊男出庭時,僅承認因對溫女有愛慕之意,去年6月間趁溫夫不在時,
跑到溫女家「陪吃飯」,又解釋:「只是思想上出軌而已」,否認通姦。
溫女也僅認曾互相親吻對方臉頰,沒有發生性行為。
檢方審酌,楊妻提出的對話紀錄和溫女腿部照片,僅能判斷2人有肢體碰觸,
但因沒明確指出性交行為,無法認定兩人通姦;
至於溫女曾說:「很想要」,也難以認定就是指性交意願。(吳珮如/台北報導)
http://ppt.cc/4ECF
作者: super1314159 (你有多久沒看台灣團體了?)   2014-08-12 01:07:00
傻了才告通姦 超難成立的
作者: Brad255 (曾經)   2014-08-12 01:07:00
「你可以檢查我的心跳和身體」 XDDD
作者: yyc2008 (MAGA)   2014-08-12 01:07:00
現在手機通訊方便 簡直讓狗男女如魚得水
作者: postpost (巴洛克)   2014-08-12 01:07:00
未看先猜法官是男的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14-08-12 01:08:00
台灣法官很看自由心證的 沒直接證據要告很難
作者: RNADNA (核酸)   2014-08-12 01:08:00
殖場男女亂搞早已是見怪不怪
作者: syura945 (○~)   2014-08-12 01:09:00
辦公室一堆搞曖昧的 真噁心
作者: postpost (巴洛克)   2014-08-12 01:09:00
可是之前也看到法官憑兩人對話就...還是我記錯了?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4-08-12 01:10:00
早該放寬認定標準 像文中這樣的政府就該抓姦夫淫婦去殺了.
作者: s72005ming (QQ)   2014-08-12 01:11:00
可以檢查身上的痣有無病變嗎?
作者: timboy512 (提姆男孩512)   2014-08-12 01:12:00
今天是女法官那男的就完蛋了
作者: LBJay (快樂龍)   2014-08-12 01:13:00
下星期我得大進攻 ................................
作者: ms0007912 (論辯是反骨派的主場)   2014-08-12 01:14:00
還會相信台灣司法的傻子認證
作者: ruqoo (nishimura)   2014-08-12 01:15:00
要有直接證據才能下手...可是等不了
作者: howwong (永夜初晗凝碧天)   2014-08-12 01:16:00
女方官就GG了 女人最容易理盲
作者: postpost (巴洛克)   2014-08-12 01:17:00
別的女人跟自己老公這樣通話 沒有妨礙家庭嗎?
作者: LoveFood (食在愛玩)   2014-08-12 01:24:00
要告就死心下去告離婚,這種離婚幾乎成的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4-08-12 01:57:00
看擷取文章是很黃的打情罵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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