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碰上面的身體」 元配告輸小三
蘋果
新北市已婚的楊姓男主管與溫姓女下屬過從甚密,楊妻發現兩人在SKYPE親暱聊天,
楊男說:「上面的身體碰到妳上面的身體」,
溫女也回答:「下星期我得大進攻」、「很想要」等語,
楊妻備份後控告2人通姦,溫夫得知妻子赴警局應訊,認為「案情不單純」也告楊男通姦。
但檢察官認為,兩人在網路上的對話沒直接說到性行為,不起訴兩人。
據了解,37歲的楊男與妻子結婚多年,而34歲的溫女也已婚,
且和楊男住在同個社區,兩家人彼此熟識。
楊妻去年無意間登錄丈夫電腦,發現楊男與溫女從去年3月到6月間的對話,
溫女說:「你可以檢查我的心跳和身體」、「你不會連我的褲子也想脫掉吧」等語,
溫女還傳送自己雙腿和嘟嘴索吻的自拍照給楊男,楊妻憤而質問丈夫,
丈夫才透露前年與溫女赴新加坡出差時,曾發生性行為,
楊妻因此備份SKYPE對話內容,控告兩人通姦。
但楊男出庭時,僅承認因對溫女有愛慕之意,去年6月間趁溫夫不在時,
跑到溫女家「陪吃飯」,又解釋:「只是思想上出軌而已」,否認通姦。
溫女也僅認曾互相親吻對方臉頰,沒有發生性行為。
檢方審酌,楊妻提出的對話紀錄和溫女腿部照片,僅能判斷2人有肢體碰觸,
但因沒明確指出性交行為,無法認定兩人通姦;
至於溫女曾說:「很想要」,也難以認定就是指性交意願。(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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