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少女看夜景 猴急站路邊打野砲
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20歲楊姓男子騎車載14歲少女小珊(化名)上山,在一處沒有
路燈的路旁賞夜景,楊男一時「性急」,當場在路邊以站姿與小珊打野砲;士林地檢署依
「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男女性交罪」起訴楊男。
檢方調查,楊男去年10月約出小珊,兩人騎機車沿著新北市一處山路兜風,經過一段沒有
路燈的路段,楊停下車與小珊賞夜景,在月色下,楊男一時激情,站在小珊後方上演「肉
搏戰」。
小珊返家,因言行有異遭家人追問,說出上情,家屬提告。檢察官偵訊時,楊男承認載小
珊去看夜景,堅稱當時是小珊主動說「想要」,他雖然心癢癢,但附近工寮有監視器,且
得知小珊未成年,因此拒絕。
檢察官傳喚小珊,小珊將兩人發生性行為過程交代得一清二楚,但表示不願提告。檢方認
為,小珊和楊男沒有嫌隙,也不想追究楊的行為,證詞應可採信。
檢方另根據兩人網路上的對話紀錄,查出楊男去年1月,曾在某旅館以1500元代價和小珊
性交易,還要求「前戲要口交」,此部分一併起訴,請求法院分論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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