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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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男子王紹宇4年前將2名女友的不雅照傳給10多名網友分享,以致包括口交、性交等
不堪畫面在網路流傳,其中一名擔任模特兒的江姓女子分手後才被朋友告知,憤而提告。
王男一審被依散布猥褻影像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他嫌太重,自認犯罪所生危害並不
大,上訴求緩刑,高等法院指王男使被害人承受深沉的內心痛苦,駁回王男上訴,全案定
讞。
引爆本案的導火線,是今年初陸續傳出多名女模不雅照在網路流傳事件,檢警追查發現,
其中一名25歲江姓女模的不雅照,竟然是她的前男友30歲王男散布,且是於2010年到2012
年間雙方仍交往時,王男就以MSN等途徑把自己和江女的性愛照或江女的裸照,傳給10多
名網友分享炫耀。
檢警還查出,王男另於同一時期,將另名陳姓女友的不雅照也上網散布。王男為留英碩士
,任職醫療器材產品經理,挨告後全部認罪,但只願賠償2女共30萬元,2女氣炸,各求償
400萬元與200萬元,堅不撤告。
檢方不服一審僅輕判王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上訴指責只需9萬元就能使一名女
子身敗名裂,無異於鼓勵王男繼續以此卑劣方式,報復曾交往過的女子。高院認為檢方上
訴無理由,對於王男上訴求緩刑,高院也批王男犯行漠視法紀、自制力尚有不足,不准緩
刑。(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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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812/4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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