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OQ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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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載兒女闖紅燈婦癱子亡肇事男不起訴
: 【游仁汶、吳珮如、石明啟╱連線報導】男子劉佳文全家三年前幫岳母慶生後,妻子騎車
: 違規載兒女三貼回家時,被男子林隽霆(隽音同俊)駕車高速攔腰撞上,劉妻被撞到癱瘓
: ,兒子傷重不治,女兒幸運存活,一家從此天倫夢碎。但新北地檢署認為,劉妻闖紅燈是
: 肇事主因,林男雖超速但無責任,三度處分不起訴,劉男怒控:「這司法還有天理公義嗎
: ?」
: 劉男受訪時沉痛表示,和妻子同樣在物流業任職,原本一家人幸福和樂,現在卻天人永隔,劉男說:「事發後
: 在醫院及法院間奔波,加上龐大醫藥費,現在身心俱疲。」劉男已再度聲請高檢署再議,
: 並提告求償三千萬元。記者未能採訪到林男,他的父母無奈表示:「兒子備受煎熬,誰都
: 不願見到這樣意外,尊重司法調查。」
: 僅女兒幸運輕傷
: 悲劇發生在二○一一年四月五日晚上,劉家在新北市泰山區一間燒烤店開心地為岳母慶生
: 到深夜,因小孩子隔天要上課,所以劉妻(當時三十五歲)先騎車載兒女返家,兒子坐後
: 座(當時十歲)、女兒(當時七歲)則站在前踏板,其中僅劉妻戴安全帽。
: 豈料行經明志路、中山路口時,被男子林隽霆(當時二十四歲)駕駛的黑色馬自達轎車高
: 速撞上,劉妻母女被撞飛路旁,兒子彈到林男車前擋風玻璃上,再摔落快車道。劉妻顱內
: 出血、全身多處骨折,一個月後甦醒卻癱瘓至今;兒子則因嚴重內出血不治,女兒輕傷但
: 破相。
: 家屬控駕駛超速
: 劉男質疑林男以逼近一百公里時速行駛,怒控過失致死與過失傷害,林男也坦承自己車速
: 約七、八十公里,但通過路口時是綠燈,加上左方有施工圍籬,他看不到左方有機車闖紅
: 燈,所以閃避不及撞上。
: 「應負道義責任」
: 因現場並無監視器,先後兩份交通事故鑑定單位根據目擊者證詞,認定劉妻「未依號誌指
: 示行駛(指闖紅燈),為肇事原因;林男超速行駛無關肇事,僅與傷亡程度有關」,林男
: 因此兩度獲不起訴。
: 劉男不服聲請再議,但第三份鑑定結論相同,檢方基於「絕對路權」觀念,認為林男因「
: 信賴原則」,在綠燈道路放心行駛,「若機車沒闖紅燈,就不會發生事故。肇事責任並非
: 依死傷程度來判斷。」第三度不起訴林男。
: 中央警察大學交通學系教授蔡中志質疑,「法規中根本沒有所謂的『絕對路權』概念,林
: 男超速即使非肇事主因,也有責任。」
: 但律師林富貴說,《道路安全規則》有規定,在行駛道路時,只有符合號誌規定的用路人
: 可通行,這是在保障用路人的「絕對」路權,林男就算超速,也只是交通違規,不代表肇
: 事責任。
: 律師林俊峰指出,因事故鑑定林男無過失,未來就算民事法官認為林男應負起道義責任,
: 賠償金額應該也不高。
: 三貼闖紅燈示意圖
: 劉妻騎車三貼,女兒站在前踏板,兒子坐後座,僅劉妻有戴安全帽。
: 撞死人無罪或不起訴案例
: 3.新聞連結: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812/36016322/
本來還想說,起碼被撞的人很可憐,大家不要太激動,但看到求償三千萬就..
三千萬呢~那準備賠償汽車駕駛多少?人家汽車就沒有損害?我想臺灣人情味很重,
通常就算占理,也不會對死者那方求償,甚至會給予(這裡我不稱作賠償,因為肇事
責任歸屬不在占裡的一方)一些金錢做補償。
可是三千萬真的太過了,要是給你求償成功,不就換汽車駕駛喝西北風?人家
就算有超速,但鑑定說了,闖紅燈才是肇事原因,而且三貼小孩又沒戴安全帽超危險
的吧?今天你卻要非肇事原因的一方賠你三千萬?然後呢?看了就有氣,闖紅燈本來
就屬於高風險的活動。常看到有人在大型十字如口闖紅燈,單身闖(車)陣,你說這
樣被撞到卻要綠燈行的人賠你,把法律當什麼?看過有人還真的以為道義責任是應該
的,而且就算是道義責任,道義上也是闖紅燈的不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