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zukitw (◎ ω ◎)
2014-08-13 00:05:25財團老闆欺負基層勞工
依照勞基法罰2萬~30萬
而且不是一次就罰30萬,是從2萬慢慢罰起,多次累犯才會罰30萬
就算A走的加班費再多,也只罰30萬
基層勞工不爽,搞財團老闆
這可不得了了!!
"跨縣市"大規模出動檢調50多人"兵分11路"查案
依照營業秘密法第13-2條可重罰300萬~5000萬!!
不法所得超過5000萬還不受上限限制,可重罰利益2~10倍
保護台灣900萬勞工的勞動檢查,為何不能作到這種程度?
有沒有政府保護財團較勞工多很多的八卦?
難到這就是傳說中的財團治國??!!
※ 引述《popoallan ()》之銘言:
: 新竹地檢署今天上午,指揮調查局北機站、新北市調查處、桃園縣調查站、新竹縣、市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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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站共50餘名調查官,兵分11路前往鑫澤公司、鄭國忠等人住處執行搜索,並約談鄭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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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人到案,其中因有一名離職員工出國未約談到,檢調待他回國後再行約談。(法庭中心
: /台北報導)
: 3.新聞連結: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812/450561/
: 4.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