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影片其實看完之後很明顯可以看到當事人手臂上有大片刺青
所以我大膽判斷 警察根本是懷疑他是通緝犯或什麼有案在身的疑犯之類的來盤查
後來發現不是了 又下不了台所以只好硬掰的什麼前踏板不能載東西的洨來唬人
因為如果一般交通違規根本不需要出動這麼大陣仗
要什麼法條又講不出來 最後還說po網要三思更是好笑XD
正當執法怕接受公評? 這也不難理解就跟當初學生佔領行政院警察先把媒體全趕出去
然後再穿鎮暴裝執行"拍拍肩膀"勤務一樣 因為就見不得光阿!!
附帶一提我之前剛下班時候在某偏回文說的林森錦州路口也被警察盤查過
不過他講的很清楚說他們例行公事就是會在這區域隨機盤查 態度也很ok
所以證件給他看看一下也就沒事了 畢竟那個區域本來就是是非之地
但影片中這是真的有點扯了
另外如果說腳踏板真不能放東西那我看警察也不用辛苦的躲著抓紅燈右轉了
每天去各大菜市場 黃昏市場抓歐巴桑保證業績長紅 但我怎從來沒看過這樣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