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論法,不需要大聲,遇到臨檢時請互相尊重
首先先請警察出示證件
然後請教警察究竟為何攔檢,違反了什麼法條?
若像不能載狗這麼瞎的說法
可以當場以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29條申請異議
要求警察當場寫紀錄,以作為申訴之用
被多位警察包圍,可表明自己感覺到很害怕
想要立即離開,若警察不放行,可立即撥打110「報警」
表示自己被幾位穿著警察制服的人包圍
行動自由被限制且感覺到害怕
影片結尾處有條子跳針說要三濕
這句話本身也有問題,為何要三溼?不三濕會怎樣?
也可以當場表明感覺到害怕,並請條子一併紀錄下來
這樣搞下去,我想以後那位條子以後在攔檢前也會先三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