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被開單了, 警察按的罪名是紅燈左轉。
我在 T型路口 兩條路正交的 7-11 靠右臨停買了個咖哩飯,
再原路準備騎回50公尺外的住處, 突然就閃出個警察跟我說 7-11對面的小路是紅燈,
我"紅燈左轉"。罰單一張。
簡單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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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 ||
=== === 我覺得難以接受的點:
*7-11 (1) 對住在7-11那條路上的居民來說, 就是右去、左回
(2) 我是在 * 這個點回轉的, 根本沒切到垂直的那一條路
(3) 照警察的開單解釋, 騎腳踏車、機車去那間 7-11的人全部逃不掉
只要對面是紅燈就不能離開 7-11, 然而等到對面綠燈,
一堆汽機車開始左轉、右轉時, 從7-11回到對向馬路根本極危險!!
另外, 這個路口沒有斑馬線, 我也絕對不記得它是在金華街麗水街大官邸旁邊。
請問有沒這樣開單沒違規也閃不掉, 根本大錢坑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