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uest0970 (guest)》之銘言:
: 國外大部分都有課證所稅,當然名詞可能不一樣,有的是資本利得稅,
: 納入所得稅,或是其他的名詞,但總而言之就是我們所說的證所稅。
: 但為什麼台灣每次談到證所稅就有一堆人反對? 大部分是中老年人在反對嗎?
: 為什麼國外可以課證所稅,台灣就不行? 有沒有八卦?
其實課稅最簡單的方法,
就是不論所得來源, 一律按收入級距課綜所稅.
薪資, 股票, 房租, 股利, 賣房, 繼承, 一律都用綜所稅來扣.
另外, 國稅局若發現該人日常支出與其所得不符.
若不能提供其所得來源, 國稅局可逕行依其花費扣稅.
大量欠稅, 地下經濟發現不繳稅者(如酒店..etc),
則以特例法公布其全部個資, 並要求補稅,
若未有資產扣押不交稅者, 則任何人可舉證其是否有超出最低生活標準消費,
超出時國稅局可由此事證, 不經法院直接關押一年, 出來再發生可再逕行收押.
另外, 檢舉欠稅者, 可獲欠稅金額一部份的獎金,
欠稅追不回, 替國稅局討稅者, 也可於欠稅追回來時取一部份獎金.
(稅金獵人制, 於稅金追回時造成之刑事責任者免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