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宏翰台北14日電)台灣職棒史上涉案人數最多的「黑象事件」假球案13日
宣判,包括陳致遠、張誌家在內的前中職球星判刑確定,但不用坐牢,這樣的結果引發球
迷不滿。
中華職棒開打25年以來,先後歷經1996年時報鷹「黑鷹事件」、2005年La New熊球員戴龍
水等人的「黑熊事件」、2007年中信鯨「黑鯨事件」、2008年米迪亞「黑米事件」以及
2009「黑象事件」。
這5次涉及打假球放水案,有上百名教練、球員曾經接受調查,其中84人遭起訴,但沒有
一個涉案球員坐牢。
中華職棒聯盟副秘書長王惠民對昨天的判決表示遺憾,「判刑過輕,司法判決無法達到嚇
阻不肖球員的目的」,司法機構對於職棒環境,以及賭博案所造成的傷害,理解不足。
中信兄弟領隊李文彬表示,「輕判不合理,沒遏阻作用」;Lamigo桃猿領隊劉玠廷說,要
對涉案球員民事求償,「不會放過涉案球員」。
涉案的前職棒球星陳致遠、張誌家、蔡豐安等人,只要繳交罰金,就可以不用坐牢。這樣
的判決結果,也在網路上引起球迷討論,認為法院輕判,變相鼓勵球員打假球。
不過在「黑象事件」之後,立法院在民國100年通過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修正案,提高打假
球的刑責,涉賭球員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併科1000萬元以上、3000
萬元以下罰金;結夥3人以上犯罪,最重更達10年徒刑、5000萬元罰金。1030814
中央通訊社 http://ppt.cc/RAp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