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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南韓女星李英愛捐助三百萬元,協助滯韓早產女嬰返臺,孟姓夫妻事後被爆生活揮霍卻
裝窮騙愛心引發爭議,這對夫妻事發當時要求外館支付所有費用,並透過家人、朋友向
媒體爆料,謊稱外館都不幫忙。外交部領務局副局長羅添宏今指出,國人在外遭遇緊急
狀況,可使用外館急難救助電話請求協助,但部分案例要求讓人啼笑皆非;包括有國人
赴日旅遊,到情色場所消費後,覺得被坑,竟撥打急難救助電話,要求我駐日代表處討
回費用。
羅添宏說,部分國人對政府及外交部常有過高期望及依賴,持有超出一般急難救助範疇
的國度要求,經統計,去年個駐外館處曾接獲民眾提初步合理要求就高達164件;今年截
至7月不合理案件就已經有140件。
羅強調,急難救助電話等同於國內110、112、119專線,不應該濫打產生排擠作用,影響
真的需要的緊急救援電話。很多館處人力不足,輪值急難救助電話的同仁幾乎都是24小
時待命,若接到濫打電話反而會產生排擠效應,而且有民眾撥打這支電話,對外館專人
服務進行騷擾或疲勞轟炸,嚴重影響公務。
領務局表示,除非國人在外遭到偷竊,身上沒有現金,外館最高可借500美金,讓國人返
國。外館無法處理的事項包括:不得干涉外國司法;不介入民事或商務糾紛;無法擔任
代理人或是代為出庭;無法代為繳交罰緩;無法擔任民、刑事保證人。
根據領務局整理的12大濫用急難救助電話案例:
1.深夜撥打緊急聯絡電話只為了詢問觀光景點開放時間或申辦他國簽證資訊。
2.盤纏用盡不願聯繫家屬匯款,要求外館借款以便繼續旅行。
3.要求外館接送機服務及代訂廉價旅館。
4.夾帶過量菸酒遭外國政府海關查扣並罰款,要求外館協助索回違規品及關說免繳罰款
。
5.國人遺失行李,不願犧牲旅行時間,要求外館代為報案或取回行李。
6.深夜不當操作ATM提款機,要求外館立刻協調銀行將卡片取出。
7.未遵守交通規則並撞毀他人車輛,要求外館負責處理訴訟及支付賠償費用。
8.在健身房運動時財物遭竊,要求外館協調當地警方全力偵辦,但國人卻以正在購物為
由拒絕配合筆錄。
9.至紅燈區飲酒消費,事後自認遭到詐騙,要求外館討回費用。
10.因個人因素未及趕搭飛機,要求外館協調航空公司延後起飛時間。
11.留學生因感情糾紛,要求外館施壓校方懲罰其前女友。
12.與赴國外旅遊女友透過網路聊天發生爭執,男方隨後撥打外館緊急聯絡電話表示女友
有輕生念頭,駐處緊急洽請警方出動訪查女方住所,女方反應驚訝表示並無輕生念頭。
(陳培煌╱臺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814/45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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