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keeptalk123 (麥克風)》之銘言:
: : 噓 hata5566: 可憐的孩子....但往好方面想,在百合家庭會好一點 08/14 08:47
: : → hata5566: 比較不用擔心哪時家裡牽條ADSL光纖網路 08/14 08:48
: : 噓 JFLung9536: 孩子很可憐 同志就同志 幹麻讓一個孩子沒有正常家庭 08/14 08:50
: : 噓 RandyMarsh: 可憐還不是這對T自己搞出來的 08/14 08:57
: 我覺得造成孩子可憐的元兇不是別人,正是這些充滿歧視的酸言酸語
: 同志家庭長大的小孩並不會比傳統家庭缺少愛,也不見得容易變壞
: 他們有他們自己的生活,但造成痛苦的來源是什麼?不正是這社會扭曲變態的觀感?
: 有人說,同性戀乖乖認清自己的特殊身分,不要養小孩有很難嗎
: 但我想說,酸民少點歧視、少酸兩句,難道就有比較難嗎!
: 如果納粹說,猶太人就乖乖認清自己,不要做生意賺大家的錢,這樣你覺得是對的嗎?
: 如果外省權貴說,本省人就乖乖認清自己,不要想參與公務,不要想來爭權,這樣你能認同嗎?
: 如果高加索人來台灣說,你們黃種人認清自己的樣子吧,把妹都給我們幹,這樣你忍得下去嗎?
: 我覺得全天下唯一該被歧視的,就是歧視本身。
: : 噓 k556670741: 小孩沒有選鑿全 淪為這些人的鄭明自己權利的戰利品 08/14 09:21
: 請你回家先去問你爸媽,你是不是他們用來證明自己的戰利品
: 然後自己好好反思想想,就不會講這種話了
: 扶養一個小孩長大,不是那麼簡單的,沒有愛是不可能的
: : 噓 m4tl6: 都選擇逆天了還想養小孩 08/14 09:39
: : → m4tl6: 果然有病 08/14 09:39
: : 推 bg00004: 真的病得不輕啊..會責難選擇以找尋家庭的孩子... 08/14 09:40
: : → bg00004: 這些孩子的確是有點可憐 08/14 09:40
借這篇的論點加以說明
反對方理由一:【小孩會被排擠】
我本身也有個5歲小女兒,小姨子本身是女同,現在有固定伴侶,俗稱女T
「爸比~為什麼小阿姨不結婚?」女兒看到我們太太的結婚照突然問起
「因為小阿姨有X阿姨陪著她呀!」我繼續翻著久未翻閱的照片
「可是X阿姨是女生耶!她怎麼可以跟小阿姨結婚啊!?」女兒驚訝地詢問
「妳知道爸比是愛媽咪才結婚的吧?」我視線轉往女兒,她點頭同意
「只要兩個人相愛,就可以在一起。只是她們還不能結婚,因為法律沒有規定」
接下來女兒若有所思地開始說明幼兒園有很多男朋友跟女朋友之類的,
我知道這路很長,但是還是會持續下去。將來若在學校發生類似的事情,我也會
秉持一樣的道理去跟她討論,不為別的,只希望我女兒能有更開放的態度去面對
這世界,哪怕這世界僅管不如她所想像中的美好。
也因此,若是你真心認同「同性伴侶最終應有領養孩子的權利」,請將這份觀念
傳遞下去,傳給朋友、家人、同事或是不認識的人都好。我們不是努力消除反對
聲音,而是力求保障跟反對方一樣「人」的權利,甚至是「愛人」的權利。今天
你因個人情感因素(這是天生的)而反對,我可以接受。但是若是因為這份情感而
去公開阻止同性權利,請用「道理」來說明。
反對沒理由?那你怎麼不問問神奇海螺就好。
反對方理由二:【難道不能給雙性家庭領養嗎】
在好些日子之前有位專業鄉民PO出領養的資格程序,但是我找不到了。大意是指
在領養之前都會經過一連串的評估,這些評估都會考量到孩子以及領養家庭的適切
性,之後還會做追蹤,所以並不是想養就有的養。更悲哀的是,目前「需要領養的人
數」遠大於「適合領養的家庭」,所以為何要阻止「適切的同性家庭」領養呢?更何
況同性領養現在就有,但是沒有法律保障,說難聽一點,跟養寵物有啥差別?
你說不如養寵物?啊我們不是在討論「人」的議題嗎?你要把「人跟寵物」混為一
談,怎麼不去問神奇海螺就好?
反對方理由三:【目前社會不接受啦】
要是接受就不會有這個新聞了。誠如首篇推文有鄉民說到「權利是爭取來的」,你
都不發聲是要怎麼引起注意並進而討論啊?再者,所謂的「社會不接受」,說到底
還不都怪上一代的保守思想,好不容易民風漸開,現在你說社會不接受所以不要立
法保障 → 等到以後再說 → 兒子又跟孫子說等到曾孫再說就好了嘛 → 無限循環。
若是真的認同這是對的,為何不能以法律保障,還要等社會接受?何時才算「接受」
?該不會又要說民調吧!?
激烈爭取會引起反方的強烈反感?反感啥啊?我自己也想不到,乾脆問神奇海螺好了
最後再一次強調,「喜不喜歡同性戀」是你個人的決定,沒人可以讓你轉變。
但是「認不認同同性戀應有的權利」卻是需要好好討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