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QER (妹妹別再問了啦!)》之銘言:
: 強如朝田龍太郎或者黑傑克,
: 把病人從鬼門關救回來,
: 假如在路上發現動物生病,
: 有辦法救的回來嗎?
: 有沒有八卦?
我問你的一個法律上的問題
這個問題我也想了很久
就是 狗到底是物品
還是擁有狗權的物品?
如果狗是物品
那修理一隻狗 跟修理你的摩托車是一樣的
不需要執照
你只要夠膽 拿把菜刀就可以幫狗治病
治不好就晚上火鍋加菜就好了阿~~~~ 記得洗乾淨 狗大腸裡不要有狗屎
如果狗有狗權
那 為何法律沒有保障狗權這一條?
有高手可以回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