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D456 (GGININ)
2014-08-14 17:59:24甲甲真的是很鴨霸的一群人
甲甲要搞甲甲是你們的自由 但不喜歡甲甲 討厭甲甲 覺得甲甲噁心也是我的自由
不過在這邊吵其實也沒什麼用
如果鄉民這麼在乎甲甲結婚和收養小孩的權利
那趕快組個甲甲黨如何?? 如果現實生活中的甲甲(或支持甲甲)的人有這麼多
送幾個進去立法院應該不難吧??
甲甲立委提出各種有關甲甲權利的法案 在國會跟反甲甲的人一決高下如何??
我期待各位甲甲可以有揚眉吐氣的一天
作者:
yahooooooooo (我想åˆä½µGoooooooogle)
2014-08-14 18:00:00這一篇文章值 14 甲甲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08-14 18:00:00你把拉拉放哪裏了
作者:
Amabikari (Amabikari)
2014-08-14 18:01:00我真的覺得這個板異常愛關注甲甲....不是還有拉拉趕快面對自己吧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08-14 18:03:00你要問原po,從來標題都是女同志就有人愛跳針男同
作者:
Amabikari (Amabikari)
2014-08-14 18:07:00是不是因為沒辦法對拉拉跳針愛滋就慌了
作者:
bini (小迪好可愛喔 >.^)
2014-08-14 18:07:00中肯在推一次 甲甲有種就出來一絕高下 不要在八卦版搞白色恐怖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4-08-14 18:10:00笑了 講不出所以然的就說白色恐怖 還管別人要怎麼抗議
只是沒人經營反甲投票部隊而已現在是只要逆了甲甲的意 就會有人去gay炮版號召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08-14 18:14:00一絕高下是三小?還要比嗎?家裡有女童的要不要帶出來?
然後就被圍剿了 假如立場對調 可能要被說成血淚迫害而不是白色恐怖這麼簡單而已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4-08-14 18:16:00自己活該講不出道理在那邊秀下限 被圍剿怪誰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08-14 18:16:00反了吧www現在是恐同阻擋別人享有平等權益耶wwww
作者: newdoing (新作風) 2014-08-14 18:17:00
我大笑,賞你紅,乖乖去跟爸媽要錢吃甜甜喲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08-14 18:18:00倒是剛好跟發動白色恐怖的KMT站在同一邊
他講的有道理阿 不是之前貴團體要推立法也沒過 這不就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08-14 18:19:00難怪這麼多恐同都藍藍der
作者: Leo4891 (Leo) 2014-08-14 18:19:00
自己的法案自己提
作者:
HamalAri (哈馬‧阿里)
2014-08-14 18:24:00該法條進立院多久了?以前被封殺過幾次?為什麼排不進議
作者: p65919 (小勒) 2014-08-14 18:24:00
不論是反對還是贊成都有發言權吧,只是看誰合理罷了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4-08-14 18:26:00操 害我回去重翻 想說是誰不准的 結論是怎麼導的
所以這就證明這個法案沒受到民意支持嘛 我看貴團體改走創制 結果還是一樣啦 除非貴團體修憲修城少數決不過修憲還是要經過立院阿 阿這不就是立院交鋒老實說我真看不懂這些人的邏輯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4-08-14 18:29:00哇操 到底有沒有人教你法律不能限制少數人人權啊
作者:
HamalAri (哈馬‧阿里)
2014-08-14 18:30:00自經區排的進議程 == 受到民意? 審查條進排不進就是沒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08-14 18:30:00沒得到黨意支持才對吧,八卦版混這麼久不知道國會是kmt多數?你再護航啊
法律不能限制少數人人權?你從哪讀到的?褫奪公權懂不懂被宣告褫奪公權的人是多數還是少數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4-08-14 18:31:00你才從哪讀到的 同信戀是錯在哪需要被剝奪權利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08-14 18:31:00護航的好,總幹事可能會把你挖去幫坦喔
作者:
ckscks178 (奇蒙å)
2014-08-14 18:32:00甲甲乙乙丙丙丁丁戊戊己己庚庚辛辛
作者:
HamalAri (哈馬‧阿里)
2014-08-14 18:32:00公權 = 人權??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4-08-14 18:32:00你在看哪 同性戀是錯在哪需要被剝奪權利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08-14 18:33:00這邏輯果然會是總幹事需要的丁丁…不,人才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4-08-14 18:34:00你以為這串在戰什麼 就是一群人在靠妖同性戀不能收養小孩然後說這權利需要多數民意決定?
假裝戰收養 實際戰夫妻啦 不是嗎因為現在收養卡夫妻嘛
作者:
HamalAri (哈馬‧阿里)
2014-08-14 18:36:00兩者都需要戰
我主張我不能行使總統職權是因為歧視 這樣合理嗎實際上我就不是總統嘛 有啥好戰的 戰完我就變總統喔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4-08-14 18:38:00總統職權是權力 你搞笑嗎
心情不好說話衝撞 有得罪先說聲抱歉 要罵請隨意 不還口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4-08-14 18:39:00擁有權力跟權利能類推喔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08-14 18:42:00那麻煩下次等你開小花再來討論好嗎?我沒學法律都看的出來完全亂類比一通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4-08-14 18:43:00本來就是該戰領養
作者:
georgeyan2 (是慎平ä¸æ˜¯ç”šå¹³)
2014-08-14 18:44:00戰領養?哈哈反對方沒半個立論基礎怎麼戰,只好各種幼稚
作者:
georgeyan2 (是慎平ä¸æ˜¯ç”šå¹³)
2014-08-14 18:46:00這些蠢才以為城牆用舔的就會倒嗎?無能挑戰的發現舔不倒一定會搬社會現況救援,標準迴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