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同志聲請收養「我們的孩子」

作者: max006 (寂靜的歌聲)   2014-08-14 19:05:46
※ 引述《XD456 (GGININ)》之銘言:
: 甲甲真的是很鴨霸的一群人
: 甲甲要搞甲甲是你們的自由 但不喜歡甲甲 討厭甲甲 覺得甲甲噁心也是我的自由
: 不過在這邊吵其實也沒什麼用
: 如果鄉民這麼在乎甲甲結婚和收養小孩的權利
: 那趕快組個甲甲黨如何?? 如果現實生活中的甲甲(或支持甲甲)的人有這麼多
: 送幾個進去立法院應該不難吧??
: 甲甲立委提出各種有關甲甲權利的法案 在國會跟反甲甲的人一決高下如何??
: 我期待各位甲甲可以有揚眉吐氣的一天
整個八卦版都是我的同性戀文
我再來告訴大家同性戀婚姻通過會有什麼樣的問題
現行規定下要求是
男女(性別)
人類(物種)
18還16忘了(年齡)
親等(血緣)
2人(數量)
當其中一個完全崩潰時
其他項很容易也一同崩潰
因為論點其實相同
當同性戀每次出來講為什麼我不行怎樣怎樣時,我建議那些贊同同性戀婚姻的人可以試想把以上幾點套進去
我們相愛為什麼不能在一起
你要是贊同同性戀講的這句話
以同樣標準來看你應該也要贊成其他四項
所以我反對
再來有些人講天性
人類如果完全照著天性走而毫無規定,想殺人就殺人想打砲就打砲
反正一句因為是天性要我贊成我沒辦法接受
又有論述說殺人是傷害他人這例子很爛,我也知道
那麼我就改舉在臺北捷運站內車廂打砲好了
也是兩人的事情,也是情投意合,只要不發出聲音不影響其他人就該被合理化嗎?
有人會說覺的噁心,覺得下流,但其實同樣的我也覺的………………我就不講這麼白了
所以我反對
我不算憎恨同性戀,我只是受不了整天吵著要結婚,挑戰人類的標準
我不喜歡同性戀,但是我尊重你們搞同性戀的權利
作者: fcku413 (!!!!!!)   2014-08-14 19:11:00
親等有啥好討論的,不就是優生學的概念嗎?還有人類的標準是啥玩意阿? XDD
作者: kudoe (kir)   2014-08-14 19:13:00
就物種阿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8-14 19:14:00
好像有道理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4-08-14 19:15:00
好長的滑坡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4-08-14 19:15:00
噢 是滑坡 好久沒看到了 而且還覺得理所當然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8-14 19:16:00
生不出來的都可以了 優生學大不了不生不就好了講優生學根本只是更牽強不是嗎
作者: mysterydream (肥ㄓ)   2014-08-14 19:16:00
有道李
作者: r89556 (pachuching)   2014-08-14 19:16:00
違法自然違反自然的東西覺得不能合法
作者: kudoe (kir)   2014-08-14 19:18:00
之前沒從這角度想過 對阿既然要應該全部都要開放才對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08-14 19:18:00
真的好長的滑坡 溜滑梯好玩嗎?
作者: georgeyan2 (是慎平不是甚平)   2014-08-14 19:20:00
違反自然?自然是你瞎說了算?人類好偉大?
作者: stockholm305 (是香港3345678)   2014-08-14 19:20:00
違反自然都出來了 ㄏ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08-14 19:22:00
理由都老套了
作者: cosmo2256 (號暱稱)   2014-08-14 19:22:00
那我加個白人的規定 然後打破白人是否全都崩潰??
作者: georgeyan2 (是慎平不是甚平)   2014-08-14 19:24:00
很容易崩潰?加拿大北歐開放幾年了崩潰了嗎?
作者: max006 (寂靜的歌聲)   2014-08-14 19:24:00
我不喜歡我討厭但是還是可以尊重你
作者: u87803170 (我想要追尋什麼?)   2014-08-14 19:25:00
可不可以拿一些比較有說服力的理由??
作者: max006 (寂靜的歌聲)   2014-08-14 19:25:00
晚點有電腦在回應
作者: georgeyan2 (是慎平不是甚平)   2014-08-14 19:25:00
難看至極,你直接承認你看不順眼比較清爽找似是而非的論點亂放炮根本無助於表現你想表現的素養
作者: fcku413 (!!!!!!)   2014-08-14 19:27:00
某一集南方公園演的,尊重跟喜不喜歡事兩回事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08-14 19:28:00
又或者你那些論點可以拿來說服恐同自己提出的想要跟動物
作者: fcku413 (!!!!!!)   2014-08-14 19:28:00
討厭就討厭,不用為了表現自己清高而假裝尊重
作者: georgeyan2 (是慎平不是甚平)   2014-08-14 19:28:00
請表現你對這個議題有最基礎的理解好嗎?
作者: r89556 (pachuching)   2014-08-14 19:29:00
人類偉大啊,有問題嗎
作者: georgeyan2 (是慎平不是甚平)   2014-08-14 19:37:00
某r真正想說的是他自己偉大,"自然"是他聽別人說了算忽略一切證據和思考,說真的鸚鵡用的腦都比這些人多
作者: kaoru1992 (黑草)   2014-08-14 19:47:00
看不懂你像說啥
作者: izna (進攻北極)   2014-08-14 19:50:00
我不憎恨廢宅,但我瞧不起整天發廢文耍廢的行為我不喜歡廢宅 但是尊重廢宅有耍廢的權利 我好高尚喔
作者: mis1114   2014-08-14 20:03:00
撇除物種 其他在國外或是古代根本不同規定 我可沒見崩壞
作者: Mieke (慟...)   2014-08-14 20:03:00
..........
作者: Dlex (沙里洪巴)   2014-08-14 20:10:00
少在那邊說一堆似是而非道理
作者: max006 (寂靜的歌聲)   2014-08-14 20:21:00
我講的是完全蹦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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