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教師會幹部享公假 地方政府竟要支付逾千萬元代課費
教育部讓教師會幹部享有每週固定時數的會務公假,由於缺乏
明確法源引發爭議,監察院今天調查發現,多達十二個縣市政府核給教師會幹部每週固定
節數的會務假,其中台北市政府一年因而支付高達逾一千一百餘萬元的代課費用,高雄市
政府一年也支付了一百八十四萬元。
監察院今天召開內政委員會,通過監委高鳳仙、前監委趙榮耀的提案,糾正教育部對處理
教師會幹部享有會務公假爭議有嚴重違失。
據了解,第四屆監委時,高鳳仙與趙榮耀即著手調查此案,第五屆監委八月一日上任後,
雖然趙榮耀已卸任,高鳳仙則繼續連任監委,今通過上述糾正案。
糾正案文指出,教育部在88年8月27日會議作成教師會幹部得由教師會與行政機關協商以
公假處理會務及代課費用由教育部協助解決的決議,並以89年1月7日函示各地方政府及各
級教師會得協商給予各級教師會幹部每週至少上課4小時的會務假,但全國教師會所提關
於每週得固定減授課時數會務假的教師法修正案未能通過立法,教育部所發布的教師法施
行細則修正條文,立法院已在92年間以應屬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及違反法律保留
原則為由,函請教育部廢止。
沒想到教育部竟發函認定88年的決議及89年的函示尚有效力,准許教師會幹部得以固定時
數的公假處理會務,致使101學年間有12個地方政府核給教師會幹部每週固定節數的會務
假,且多由地方政府負擔部分或全部代課費用,有些地方政府1年支付高達新台幣百萬元
或千萬元的代課費用,有嚴重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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