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穎不服引渡提上訴 法務部:尊重
酒駕撞死我國孝子送報生的英商林克穎,今年6月被英國愛丁堡地方法院判決須引渡來台
服刑,判決於本月1日經蘇格蘭司法部長批准後,林克穎今向蘇格蘭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長陳文琪說,「尊重林克穎的上訴權利,有關林的上訴理由,早
經一審駁斥」。
陳文琪說,「上訴是林某在程序上的權利,我們尊重。」
林克穎上訴理由有3項,包括質疑台灣的法理地位,批評台灣法院未給予他公平審判,及
在台灣服刑有生命安全威脅,陳文琪說,「這些辯詞都是在一審程序中抗辯過的議題,法
院詳細審查過不採。」
陳文琪指出,有關我國的法理地位,我與英國簽署「「關於引渡林克穎瞭解備忘錄」時,
即是一種確認;公平審判部分,台灣的司法制度及法律規定當時都給予林克穎公平審判的
保障,且經檢視符合;至於林回台後,我國將確保他不會受生命威脅。(胡守得/台北報
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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