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父猥褻小女 被大女兒喝斥正經點
台中市大里區一位父親,從後抱住13歲小女兒,上下其手、以生殖器在臀部及背部磨蹭,
小女兒拉開爸爸的手表示拒絕,正好被16歲大女兒撞見,喝斥「可不可以正經一點」,這
位色爸爸才住手,台中高分院依強制猥褻判3年2月。
判決書指出,101年9月某日下午時分,住大里區這位男子,在住處書房窗邊,見13歲小女
兒午睡後,慵懶站在窗前觀賞辣椒盆栽,身為父親竟心生淫念,從背後徒手環抱小女兒,
曖昧的以下巴碰觸小女兒肩膀,就隔著衣服撫摸胸部及陰部,上下其手。
一開始小女兒還不知怎麼回事,後來感覺父親生殖器勃起,就在她身後臀部、背部等處磨
蹭,小女兒以手拉開父親的手,意圖掙脫束縛,來表示拒絕之意,此時16歲大女兒返家,
目睹上情,立即喝斥「可不可以正經一點」,被告才停止行為,且大女兒當晚將上情告知
母親。
而大女兒認為母親也沒有積極處理,母親也只有口頭告誡父親「正經一點」,數日後主動
寫紙條給班級導師,表示父親會對她及小妹有逾矩行為,輔導老師介入輔導後,立即通報
社會局即對兩少女緊急安置。
此案台中地院判處3年2月徒刑,上訴台中高分院後駁回。至於同案被告大女兒也指控93年
父親趁她睡覺時或清醒時,對她強制猥褻4次,此部分舉證不足,僅有被害人單一指述,
證據不足。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78360
..大女兒比爸爸還像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