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大家複習一下,連惠心禁藥案 捐國庫600萬獲緩起訴 http://ppt.cc/hdoP
所以並不是無罪,只是花了錢換來緩起訴喔!!
(原來司法還有這種玩法,有錢人真的跟我們想的不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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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惠心禁藥案 捐國庫600萬獲緩起訴
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長女連惠心涉入威力纖禁藥案,台北地檢署11日上午偵結。因
連惠心認罪,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並命其繳付600萬處分金給國庫。另連惠心應訊
過程辱罵記者,遭控妨害名譽一案則仍在偵查中。
連惠心於2013年代言菁茵荋公司販售的保健食品威力纖Plus,遭台北市議員阮昭雄
踢爆含禁藥Cetilistat成分,導致民眾服用後腹瀉,經北市衛生局檢驗確認並將全
案移送檢調單位。
該案爆發後,連惠心說法反覆,一開始表示並未在菁茵荋公司任職,後改稱是「掛
名執行長」,不久又說是股東未參與經營。經檢調單位調查,發現連惠心持股7成,
且實際上負責公司大小事務決策,依違反《藥事法》罪嫌以250萬元交保候傳。
後連惠心坦承犯罪,檢方考量她無前科,一時失慮而誤觸法網,事後均坦承犯行且
態度良好,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於以緩起訴,但需上繳600萬處分金給國庫。
此外,菁茵荋公司總經理曾心怡也依違反《藥事法》被檢方緩起訴,並命她捐國庫
400萬元。製造商云丰公司副執行長林明融等人,則因不認罪,被檢方依違反《藥事法》
起訴。云丰生技公司股東辛文祥因逃匿在外,台北地檢署已發布通緝。
《新聞小辭典》
緩起訴:即「暫緩起訴」。檢察官在偵查案件終結時,若認為被告有充分犯罪嫌疑就會
予以起訴;若因被告的犯行未達重大、犯罪情節輕微、犯後態度良好、與被害人達成
和解等因素,在符合法定要件下,可給與改過向善的機會,予以緩起訴。同時,被告
也要履行相對應條件,如向被害人道歉、書立悔過書、對被害人作出適當的損害賠償、
向公庫或指定的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的金額、提供義務勞務等。
在緩起訴的一定期間內,被告都能保持良好的行為,則緩起訴的犯罪事實便一筆勾銷,
免除訟累與刑罰。
Cetilistat:英國公司開發的減肥產品,借由抑制經消化道和胰腺所分泌之脂肪酶的
活性,阻止脂肪從腸道吸收,進而降低體重。使用的人可能會有排油、腹瀉及排泄失禁
等腸胃道症狀,且恐影響免疫系統、視力、心肺、凝血功能。
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與我國衛福部皆未核發含cetilistat成分的藥品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