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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拍到大腿 不起訴 這次拍到裙底 裁了
2014年08月16日 Apple daily
【動新聞╱桃園報導】桃園1名37歲陳姓男子,今年2月2日下午,在桃園市新光三越百貨公
司持數位相機拍攝著短裙的23歲邱姓女子裙底風光,經邱女發現報警送辦,卻因僅在查扣
的相機裏發現邱女裸露在外的大腿,未有其他私密部位獲桃園地檢署予以不起訴處分。
但陳男4月13日下午又在中壢市家樂福賣場內,見44歲姚姓女子腳踩高跟鞋、著短裙,竟數
度逼近持數位相機由下往上拍攝其裙底風光,經姚女發現報警,在陳男的手機裏查扣16張
姚女的裙底風光,桃園地檢署昨依妨害秘密罪嫌將陳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