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ron ()》之銘言:
: 你知不知道最近有檔很夯的股票叫做基亞
: 這支自從新藥失敗後就連吃了14根的跌停
: 光是股票的市值就蒸發了好幾百億
: 你覺得這些虧損的錢是要找金管會負責
: 還是股東自己必須自認倒楣吃掉這些虧損?
: 當然是股東自己要扛阿!!!
: 公司自己虧損還叫政府扛這個爛攤子
拜託你,保戶和股東是不一樣的,可以不要傻傻分清好嗎?
金管會接管保險公司是要保障廣大的保戶權益,完全沒講要保障股東阿
保戶是花保費去買保單的民眾,並非是花錢買股票的投資人,
你把兩個不相干的東西做類比,是能比出什麼!
買股票本來就有賺有賠,盈虧自負阿!
但買保險是為了未來出事時有保障,如果保險也不保險了...對社會是很大的衝擊
就像我上一篇講的,金管會當然也可以不鳥他,就給他倒嘛...
但一旦倒了,那數十萬的保戶又該如何是好? 你眼裡只有藍綠,只看到說幸福的保戶
很多是黨員,那其他國寶的非黨員保戶呢? 金管會今天又不是說只保障黨員的保戶權益
不理非黨員的!而是一視同仁的保障所有保戶權益!保戶是花保費去買保單的民眾,
並非是花錢買股票的投資人。你如果覺得自己沒享受到這種被保障的"感覺"
明天就可以去買這兩家的保單阿!
再來"接管"的意思是說,股東立即失去對公司的控制權,股票瞬間成廢紙
你會說那負債怎麼辦?
他們開的都是股份"有限"公司,什麼叫"有限",就是股東頂多只把出資賠完為止
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現在的情況確實也是如此,金管會把他們的股權都收走
可參照公司法第二條,你所謂的扣財產是第一種 "無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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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公司種類) 公司分為左列四種:
一、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二、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三、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其無限責任
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
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四、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
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公司名稱,應標明公司
之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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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保險公司屬於特殊產業,因為他會影響整體社會的金融秩序,所以保險法 153 條
是有要求負責人需負無限責任,但並非是所有股東均需負無限責任
第153條(負責人之責任)
保險公司違反保險法令經營業務,致資產不足清償債務時,其董事長、董事、監察人
、總經理及負責決定該項業務之經理,對公司之債權人應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
主管機關對前項應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負責人,得通知有關機關或機構禁止其財產
為移轉、交付或設定他項權利,並得函請入出境許可之機關限制其出境。
第一項責任,於各該負責人卸職登記之日起滿三年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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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 153 條,根據新聞報導,檢調已開始調查,也針對兩家負責人進行限制出境了
所以看不出來這次的處理有何不妥之處!
請不要再把接管和究責兩件事混為一談,一馬歸一馬!
前人的爛攤子總是要有人把他清掉吧
: 世界上沒有任何國家會這樣做好嗎?
: 重點是政府拿去填洞的錢還是大家的錢
: 用大家的錢去填KMT公司的虧損根本不對吧
: 如果可以這樣搞的話
: 那以後大家都能隨便開公司
: 倒了就叫政府接手...你說好不好阿?
: 公司虧損本來就該股東自己扛了
: 每個人開公司倒閉了...還不是要自己負責
: 只有KMT會這麼王八蛋還叫金管會接手
: 叫金管會吐幾百億出來幫他們填洞
: 這樣做到底對不對阿?
: 重點是錢不可能會白白虧損
: 一定是虧進了某群人的口袋裡面
: 結果KMT還敢叫大家捐給它們幾百億
: 世界上真的找不倒像KMT這麼垃圾的政黨
: 現在會有幾百億的黨產就是這樣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