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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新店大氣爆再添冤魂,嚴重燒燙傷的陳家祖母高月娥(62
歲)昨不幸往生。學者專家昨提出欣欣天然氣至少犯下「到現場未以儀
器持續檢測、未檢測出瓦斯外漏後即離去、未持續逐層檢測、檢查時間
不到10分鐘、未檢測用戶內管」五大疏失;欣欣副總經理張國泰卻死不
認錯,且無視該公司自訂須檢查用戶內管的規定,狡辯是因內管產權屬
用戶,且用戶未要求,所以未檢測。對欣欣無恥推責,災民大罵:「無
賴!」
新店「永保安康」社區前天中午發生氣爆,住在3樓的男童陳聖閔(1歲
4個月)不治,祖母高月娥(62歲)也因全身90%有2至3度嚴重燒燙傷,
導致心肺衰竭,昨凌晨死亡,同樣全身90%燒燙傷的陳家小姊姊陳禹彤
(2歲6個月)還在與死神搏鬥。
陽台管線發現裂口
昨早欣欣緊急派出40名工程人員前往氣爆社區善後,永保安康共有6棟
大樓,除氣爆影響最嚴重的A棟外,另外5棟大樓每棟派5到8人,配合消
防局人員,使用檢測儀器巡查管線與接頭是否有漏氣,並將全面更換能
偵測漏氣的微電腦計量表。面對災戶質問前一天為何不逐層檢測,竟有
工程人員不悅回應:「住戶沒要求!」讓住戶氣炸。
為釐清氣爆原因,檢警消專案小組昨再赴現場勘驗鑑識,對大樓瓦斯管
線灌入氮氣測壓,欲尋找漏氣點,經測試後,發現疑有其他管線破裂。
檢警剪下大樓3樓陽台的立管查扣送驗,要釐清立管上的裂口是氣爆前
就存在,還是受氣爆產生。
辯未要求逐層檢測
檢察官昨在現場並訊問上周四到場檢測的欣欣公司組長陳文興,陳文興
稱,當天有帶檢測儀器到場檢測,但沒發現異狀。至於為何只在一樓大
廳及車道檢測,沒逐層、逐戶檢測?陳文興推給社區總幹事林日初,指
「因為總幹事沒要求」。
林日初昨未出面說明。專案小組除要查明漏氣點,欣欣檢測員在氣爆前
一天是否草率檢測就認定瓦斯無外洩?為何不擴大查漏氣來源?社區總
幹事是否沒積極要求檢測等,查明氣爆責任,全案朝人為疏失造成公共
危險、過失致死方向偵辦。
「內外管都應負責」
學者專家昨提出欣欣有未以儀器持續檢測、未檢測出瓦斯外漏後即離去
、未持續逐層檢測等5大疏失。政大法律學系副教授劉宏恩在臉書出示
欣欣的「用戶管線定期檢查作業」規定,內容明訂根據《天然氣事業法》
第48條,天然氣公司有法律義務與責任,須「定期」及「經用戶請求」
去檢查管線,欣欣也詳列應檢查「瓦斯爐、熱水器」等用戶內部管線。
對於欣欣將肇禍責任推給用戶,劉宏恩說,只要是天然氣公司安裝的管
線,無論內外,有缺失欣欣就要負責。
用聞的「有待商榷」
雲科大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學系教授洪肇嘉強調,天然氣公司若面臨瓦
斯漏氣通報,應要積極整棟清查,「即使一時找不到漏氣點,也可找消
防隊一起清查,以免發生氣爆」。
欣欣副總張國泰昨對學者專家提出的欣欣5大疏失,全部不認錯,僅承
認檢測人員當初以「嗅覺」判定是沼氣「有待商榷」。
張國泰說,檢測人員已帶儀器前往檢測,且依據住戶要求的地點檢測;
而住戶並未要求逐層檢測,加上未發現漏氣點,因此檢測時間只10分鐘
,檢測人員符合標準流程;至於未測用戶內管,因住家內管產權屬用戶
,用戶未要求,不能進入檢測。張國泰承認劉宏恩提出的「用戶管線定
期檢查作業」規定是欣欣制訂,但對於劉說用戶內管也應由欣欣負責,
他竟說:「如果調查出來結果內管是肇禍原因,欣欣也會有責任,但責
任沒有那麼大。」間接承認對內管也須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