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mad (呵呵)》之銘言:
: 如果大家以為他還回得來 那就大錯特錯了
: 之前那些犯錯的藝人都是在台灣亂搞 台灣的法律你知道的
: 大陸可就不是這樣了 對於某些特定行為非常敏感
: 例如 特定言論行為與集體行為 這大家都瞭解就不講了
: 我在國外唸書的時候一堆大陸人在論壇上發言只要有點敏感 兩分鐘後立刻消失
: 對於犯罪那更是一板一眼 尤其是毒品這件事 大陸的判決其實遠比台灣嚴重
: 公安不可能不知道他們要抓的人是誰 如果是因為得罪人要被清理的話那更複雜了
: 可以用販毒或是持有毒品這個罪名定死罪 這可能連鼻子都救不了
: 如果這兩個人就這樣消失在地球上 其實也不是很意外的事情
本人台商朋友告知
中國公安抓吸毒 幾乎都是放餌釣魚
先把藥頭抓了 跟他說
「你把客戶名字告訴我,我算你輕一點...否則...」
我懷疑這次也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