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8004150560 (jumpyou)》之銘言:
: 哀~~
: 大家爭論誰帶壞誰實在很沒意義
: 歸根究柢
: 柯、房兩人吸毒會被抓,完全是因為,
: 他們沒當過兵!!!!
: 如果當過兵
: 就懂
: 1.「只要不被發現的壞事就不是壞事」
: 2.「有些事可以說不能做,有些事可以做不能說」
: 3.「軍中小卡不離身,平安退伍不是夢。」
: 這麼簡單的道理,
: 懂嗎?
: 還要學長教╮(╯_╰)╭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0622/32604302/
國軍再凸槌 特戰兵吸毒 2010年06月22日
http://0rz.tw/tk9vK
標題 軍中販、吸毒問題嚴重 損害國軍形象
臺南市政府未依法處理校園吸毒案件 監察院糾正國防部、臺南市政府
日期 103-07-14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情形如下:
一、空軍馬公基地勤務隊101年間,發生5名士兵因販毒予8名民間人士共39次,遭判決有
罪的重大涉毒案件,陸軍飛訓部、陸軍四支部補給油料庫、空軍第一基勤大隊於101年及
102年間,發生3名士兵於服役前販賣毒品予少年、服役中施用毒品等事件,均經媒體大幅
報導;
各軍事法院檢察署100年至102年間毒品案件收案件數高達786件,
其中行政裁罰及觀察勒戒485件,起訴250件,
起訴類型為製造運輸販毒及轉讓毒品者共104件,占總收案件數13.23%,
顯見軍中販毒及吸毒問題嚴重,影響國家戰力,損害國軍聲譽及形象,
國防部未能督導所屬各級單位,確實落實各項反毒工作,實有怠失。
二、空軍馬公基勤隊5名士官兵,經高雄高分院判決,於101年間共同販賣及轉讓三級毒品
39次,惡行重大,違法情節嚴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不僅未依法將其逕送公懲會審議,並
停止其職務,論究行政責任以維護軍紀,竟於涉案人分別遭起訴或一審判決有罪後,准予
退伍並領取退伍金,顯有違失。
三、臺南市政府所屬學校承辦人員對於施用毒品少年,99年至102年間有5件未依法為校安
通報,96年至102年間有19件未依法為社政通報,臺南市政府均未依法處以罰鍰。臺南市
政府實有未落實執行法令及監督不周之違失。(詳細新聞內容請見連結)
http://www.99ch.com.tw/news-detail.asp?lang=1&doc_id=8643
「照妖魔鏡」「揭開軍中貪瀆黑幕」系列報導之「毒海無邊」篇
軍中吸毒販毒 國家那有前途
空言保國衛民 早已自身難保
台中市特派員:廖興生
曾博文不但免費提供毒品控制青少年替他販毒外,還仿「老鼠會」多層次傳銷方
式令小弟們抽佣,透過在營的阿兵哥將毒品賣到兵營,他也不放過莘莘學子,將毒品入侵
校園。
其中嫌犯五人分屬陸軍五六四旅戰車一營、陸軍二九八旅基步一營、陸軍航空特
戰指揮部特戰四營、海軍中和軍艦及海軍陸戰隊九九旅二營的現役軍人。
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