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手裝瞎謊話連篇 法官斥「惡劣」重判

作者: theresa2150 (箏*)   2014-08-19 21:56:54
身為當事人(陳姓選手)的朋友,我想說明一些,原告方及媒體立場一面倒的情形下,他
們沒透露的資訊。
1. 此案是一個特例,被告看不到不全是視力問題,因為是「事故」而非病變造成的,當
然這個事故也是拜原告施老師之賜。
以這位當事人來說,是影像傳送到後端大腦皮質的部分出現狀況,跟一般造成失明的白內
障、青光眼病症不同,檢驗方法當然不會一樣。但顯然原告隱藏「腦傷」這個事實,把焦
點轉為眼睛狀況。
2. 媒體報導「在校根本活蹦亂跳,不需使用柺杖輪椅等輔具,還參加運動會表演跳舞、
教小學生打球等」、「真的重度視盲者,頂多在熟悉地點、環境中走動,不太可能因為眼
盲前訓練有素,眼盲後還能照常打球、跳舞。」
對我身邊許多盲人朋友而言,這是十分普遍尋常的情形,例證太多,稱不上什麼特殊能力

原告認為腿沒斷的盲人在生活中需要拿「柺杖」、坐輪椅,但事實是,除了傷復期間需依
賴輪椅等輔具,盲人當然可以正常行走。一般人到醫院檢查或開刀等等,會有人推輪椅過
來給你坐,也是很平常的事吧。
原告提出這些似是而非的論述,除了扭曲事實,其實根本算不得證據。
3. 照原告認知,盲人不能會跳舞、教小孩打球,更不能自己本身會打球。
但這星期日,我才剛和一群盲人一起打過球。不僅如此,我和我的盲人男友經常玩傳接球
遊戲,球是壘球一般大小,當然是不會發出聲音的。只要找到方法,許多事例可以顛覆你
的直覺。
4. 盲人棒球不能證明真盲或偽盲,只能從揮棒動作、防守能力,作為判別先天、後天失
明或是弱視等的參考而已,請注意是參考而非絕對。(以盲人棒球來說,普遍後天失明、
弱視者打擊動作較佳,先天失明的人防守能力較佳。)這項運動是為視障朋友設計的,但
明眼人一樣可以參與,因為上場的野手無分視力都要戴上眼罩,明眼人沒有任何優勢。
順帶一提,外界對於視障朋友常有各種想像,因為不了解而質疑他們的能力。
我另一位全盲朋友也有這樣的困擾,航空公司竟要求他必須有人陪同到機場,才能申請協
助!無奈的他,只好和情義相挺的朋友先約在機場門口碰面,再讓他「帶」進去啦。
盲人能否考取教練證?我的另一位全盲朋友也考過一張健身教練證。不同於常人的是,他
是挑戰過各種婉(ㄉㄧㄠ)拒(ㄋㄢˊ),堅持報考之下才拿到的。
最後分享一位朋友寫的文章,全文如下: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4-08-19 21:59:00
如果是對的,幹麻又撤告和解?
作者: damonter (呼呼)   2014-08-19 22:00:00
...問題重點在詐欺取財 你跟我喇叭那麼多盲人可以做很多
作者: qapo741 (QOO)   2014-08-19 22:01:00
法院最公正啦 看看林益世賴素如和阿扁 就知法院的公正性
作者: shk91353 (阿港)   2014-08-19 22:01:00
那為何法官叫他當庭示範.他卻拒絕?
作者: damonter (呼呼)   2014-08-19 22:01:00
事幹嘛 我知道盲人可以做很多事 要你跟我說嗎?
作者: jnlll (連頭髮都沒了!!!!)   2014-08-19 22:01:00
原PO我贊同你的文章,不過他跟這個案子有什麼關係??? 不懂
作者: bini (小迪好可愛喔 >.^)   2014-08-19 22:01:00
他是詐保好嗎?
作者: riker729 (riker)   2014-08-19 22:03:00
眼盲然後沒換角膜又能看的到 有這例子嗎?
作者: ppaaa (ppaaa)   2014-08-19 22:03:00
不要那一千多萬搞不好就沒事了 太貪心
作者: shk91353 (阿港)   2014-08-19 22:03:00
問心無愧的話幹麼撤告和解?
作者: jnlll (連頭髮都沒了!!!!)   2014-08-19 22:04:00
因為人會鑽漏洞,所以被告只是犯了眾人的錯,大家不能指責?火速與施男以30萬元和解撤回民刑事告訴 ~~~ 可以解釋一下
作者: pprisa (AASKA)   2014-08-19 22:06:00
他開頭都說是朋友了 出來護個航也是應該的
作者: xxyxx (123)   2014-08-19 22:09:00
作者: damonter (呼呼)   2014-08-19 22:12:00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挖賽 說教耶 不過你是對你朋友說還是對鄉民說阿 說清楚點啊
作者: sarada (Fulang Chang)   2014-08-19 22:13:00
那你們怎麼說服不了法官?
作者: omage ( )   2014-08-19 22:17:00
先想辦法說服法官再說吧
作者: rinatwo (無)   2014-08-19 22:25:00
法官又不是不相信盲人做得到這些事
作者: JackeyChen (一定要配溫開水)   2014-08-19 22:28:00
身為他的朋友,為他護航還真的是不要臉
作者: rinatwo (無)   2014-08-19 22:30:00
第二點更扯 說要拐杖輪椅輔助的是他自己跟醫生和保險說的被告自己提說「需使用柺杖輪椅才能外出」原告當然就這點去蒐證阿 結果勒? 在外面根本不需要根本就完完全全不是原告認為盲人需要輪椅拐杖才能外出
作者: Ai (寂寞小狗)   2014-08-19 22:34:00
同一時期 在醫師面前都說看不到 離開醫院就什麼都行讓人家怎麼想? 而且醫生怎會不懂如何檢測 就證稱他無異常啊
作者: cospergod (cospergod)   2014-08-19 22:42:00
爭取福利時怎麼不講這些
作者: NaaL (Skyline)   2014-08-19 22:42:00
倒數第二段是在說當事者的確在鑽保險漏洞嗎?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8-19 22:49:00
叫你朋友勿以惡小而為之好嗎?演得不像怪誰呀
作者: linchiai (chiai)   2014-08-19 22:53:00
第一段不通,再想個理由,不要當大家笨蛋
作者: Mib2004 (妳現在可以叫救命了)   2014-08-19 22:58:00
你竟然寫一篇幫詐財假盲人護航 真服了你有看原告提出的影片嗎 他還東張西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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