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組織竹聯幫、暴力討債遭通緝17年的張安樂,去年被解送回台歸案。台北地檢署歷經
1年多的調查後,檢方認為,張安樂涉及的英泉暴力討債案,已超過追訴權時效,另他所
涉的榮福案罪證不足,且他曾在民國57年宣布脫離竹聯幫,另他在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公布
前即出境,亦不適用該條例,依罪嫌不足,今天將張安樂不起訴。
張安樂是於86年被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通緝,前往大陸經營,去年6月29日,遭通緝17年
的他,自行返台歸案。
當時台北地檢署偵訊他3小時後,他自行返台歸案,沒有逃亡之虞,但涉嫌違反組織犯罪
防制條例、偽造有價證券罪嫌重大,以10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820002762-260402
備註:台北地檢署可以關一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