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要討論應該要回歸到源頭
電子收費是政府要推動的政策
遠通電收算是得標的執行人
國道基金輔助九折沒有不合理
要推動一個政策當然要有誘因 九折造成價額的落差就是一種誘因
不過現在又說要全面九折 我覺得那又是另一件事啦
個人猜測可能是因為現在申裝率已經很高了
所以會從政策推廣導到全面的公平性
反正全面九折這件事再加上之前的國5的差別費率
我是覺得還會有變數 只是通行費的討論基本上是政策問題
討論遠通沒啥幫助 因為這也不是他們管的
只能看交通部要怎麼搞吧
再說遠通收的委辦服務費,並不是整筆通行費
所以如果要照原po說的由遠通自行補貼用戶九折優惠
假設你現在是每個月只領10%服務費的餐廳服務生
現在老闆要求你每個月要自行補貼折扣給用餐的客戶......合理嗎?
我是服務生的話 我是不可能做這件事啦
就像原燒事件 台灣人的奧氣就是想要各種便宜嘛
消費者心態都是反正先罵再說 事情的前因後果跟邏輯之後再說
建設性的建議多半很有限 搏版面爭權益比較重要
不過我是贊同原PO說的:etag用戶跟非etag用戶的優惠差距要再更明顯一點
現在基本上是只有方便性的差別
一個是自動享九折
一個是要在三到五天主動去繳才九折
不然原原PO的反應很正常,一定會覺得幹嘛要裝
簡單一句啦 就看政府有沒有要好好推電子收費
不然弄半天 大家覺得沒效果
還一堆人抱怨 何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