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被辭職=資遣嗎?

作者: yTim5566 (五五六六得第一)   2014-08-21 13:24:03
不太一樣喔。如果你有下面的問題,老闆可以搞走你然後不用付你錢喔。
第 12 條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比如說你說你是e奶正妹,結果後來發現你會彈出來。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
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你跟你老闆說,你媽知道你在這裡當慣老闆嗎?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就是不小心讓八卦人氣-1的話,一樣81~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比如說你悄悄的在老闆便當裡面加上你的__之類的。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
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你離開時候不關電燈,上廁所沒有關水龍頭,要搞你被抓到大概就gg了。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要搞你就更簡單了。老闆偷偷跟你說放你三天假,但是你沒有證據,所以你就曠職了。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
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三十天內就可以教你走人了~~
但是如果理由變成下面這些,通常他就要付你資遣費。
第 11 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他自己都要掛了。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他自己都要掛了。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外星人抓走之類的。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通常就是虧損啦。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勞工自己太魯。
所以如果只是因為勞工自己太魯,或是他覺得你太魯,通常他也可以叫你滾蛋。但是這時
候就要付錢。所以如果他不爽可以就可以偷偷搞你。但是大部分勞工都不看勞基法,所以
很容易就被搞到了,然後就會去哭哭。但也就只能哭哭而已。
※ 引述《Yolosnow (生活很無聊)》之銘言:
: 想問一下
: 都是被老闆搞走
: 一個領的到失業補助金
: 一個領不到
: 還要被老闆或主管抹黑
: 被辭職跟資遣是一樣的嗎?
至於辭職就是你自己不要做了,那當然沒有資遣費啊。
作者: po3d (po)   2014-08-21 13:26:00
很詳細但怎麼感覺怪怪的
作者: crassus7217 (肯德鴨)   2014-08-21 13:26:00
失業輔助金很難領嗎?大魯叔9月底要失業了
作者: bobobola ( 波波小宇)   2014-08-21 13:26:00
通常會叫你自己離職
作者: crassus7217 (肯德鴨)   2014-08-21 13:27:00
公司給年資*0.5月薪跟開非自願離職書
作者: ClubT (小喬)   2014-08-21 13:27:00
□ (已被boyo刪除) <yTim5566>心得文
作者: bobobola ( 波波小宇)   2014-08-21 13:30:00
會曉以大義說被資遣不光彩 對以後找工作會有不好影響問題是離職原因都隨你講的 下一個公司未必知道除非你應徵的是要職那種HR會特別去探聽的那種
作者: flutebyme   2014-08-21 13:46:00
喔~凊楚明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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