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21日電】
部落客「維尼媽」張曉蟬為兒子醫療糾紛,在網路貼文影射醫師收紅包。最高法院今天
判張女應賠50萬元並應登報道歉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張女兒子在民國99年3月間手指受傷,而就醫找廖姓醫師救治,
張女夫婦自認候診過久,事後在網路貼文「給證嚴法師的一封信」
「紀錄全家人難熬的15小時」,影射因為沒有包紅包給醫師,而遭院方延遲手術。
文章一出,引發網友跟著痛罵,廖姓醫師不滿名譽受損,還被迫離開原先任職的醫院,
於是對張女夫婦提告。
刑事部分,張女獲判無罪定讞。民事部分,台灣高等法院認定張女在沒有證據、
合理查證下,竟貼文影射廖男是無德且惟利是圖的惡劣醫師,造成對方名譽損害,
被迫離職,使醫界損失一名優秀的整形外科醫師,對個人及醫界損失重大。
高院判決張女須賠償新台幣50萬元,並於痞客邦網站首頁、報紙頭版刊登道歉啟事,
張女等人不服提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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