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揪13歲女打野砲 腿軟露餡
北市宋姓男子去年七月到八月間,和一名十三歲國中少女,六度相約到公園廁所、長椅打
野砲,宋男雖否認與少女做愛,但臉書上鹹濕對話卻成鐵證,宋男自誇做了三次,少女也
消遣他:「有人在廁所用到腳軟,還說有體力!」士林地檢署昨依與未成年性交罪起訴宋
男。
臉書自誇一天3次
起訴指出,少女因與其他男子發生性行為,被家人發現,才供出宋男(二十二歲)也有份
,兩人不但多次在宋男租屋處嘿咻,還曾到士林、北投的公園尋求刺激,有時會在公園廁
所內做愛,有時則會特意找隱密長椅,「女上男下」發生性關係。
但宋男辯稱自己已有女友,和少女僅是朋友,兩人雖偶爾會一起去兜風但未逾矩。宋男另
找梁姓室友作證,梁男證稱當天颱風天在家,曾見少女來作客,但沒多久就離開了。
不過檢方調閱宋男與少女的臉書對話紀錄,發現兩人言詞露骨,宋男為方便打野砲,還要
求少女:「拜託今天穿方便一點的」、「在哪裡都要做」等語,甚至自誇一天做了三次。
檢方因此認定宋男犯行明確,卻矢口否認無悔意,不但起訴他還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821/36035956/
4.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