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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高雄氣爆案造成多位消防員傷亡,引發社會各界關切消防員救災的安全保障。消防員
工作權益促進會除了在18日發起「全民搶救消防員」街頭抗議,也將在九月1日再次走上
街頭,並直指消防員殉職「不是意外,而是人禍」。而回顧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貪汙案這場
「人禍」,消權會秘書長鄭雅菱表示,「高官收取回扣,卻是以基層消防員安全做代價,
非常的悲哀!」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八月18日於消防署前抗議,提出「補足人力、改善裝備、救災專責
分工,以及要求政府對殉職災害與消防體制提出檢討報告」等四項制度訴求。接受陳情的
消防署副署長黃能漢則回應,民國106年度將補足預算編列的14,000多名員額;至於設備
,今年開始將陸續編列約新台幣20億元給縣市政府購買車輛與相關器材。但設備需要採購
、檢驗、人力需要培訓,時間上無法一次滿足。由於相關法規未對消防人力缺額設定罰則
,促進會對承諾仍舊存疑。
黃季敏官商勾結貪汙,採購豆腐渣設備
無論人員或器材,皆涉及經費使用。除因預算編列不足,回顧目前一審審理中的前消防署
長黃季敏貪汙案,官僚體制中無形的貪瀆,造成多少經費缺口?又買來多少不堪使用的設
備?
2009年發生八八水災,黃季敏於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全天候值勤,監看救援狀況,過程中因
暫時性腦缺血而昏倒送醫。不久,黃季敏以養病為由申請退休,留下勤奮工作的良好形象
。當時民眾不知道的是,黃季敏在消防署長任內,頻頻透過防災器材標案圖利,八八水災
期間失靈的通訊系統,也是在他任期內所添購。
2002年至2006年間,黃季敏辦理9項總額約新台幣1億2,930萬的防災器材採購標案,涉嫌
圖利廠商。2012年12月25日,檢方認定黃季敏收賄新台幣1,924萬元,將其依貪汙罪起訴
,並求處無期徒刑,此案目前仍在台北地院審理。今(2014)年七月,檢調更進一步追查
到2件無線電通訊設備採購案,黃季敏也疑似與廠商分贓,總金額超過100萬元,貪汙紀錄
再添一筆!
根據檢方調查,2004年的「衛星通訊系統等建置採購案」中,黃季敏透過其兄黃文宙疏通
廠商後,指示消防署同仁編列「跨縣市及遠距離通訊設備」預算新台幣1000萬元。此外,
在黃季敏的要求下,招標程序則由原先部屬建議的公開招標,改為不經公告程序,直接邀
請廠商比價或議價的限制性招標。
監察院2013年2月所提出的字號1010800321調查報告則指出,2004年兼任行政院災害防救
委員會(災防會)副執行長的黃季敏,竟在災防會採購案中以消防署長身分,擅入採購評
選委員會,取代主持人主持會議,並逕行做成決議,放寬27項招標文件原訂規格。而放寬
項目恰好為其勾結廠商前次投標的不合格項目,明顯為特定廠商量身打造招標規格。
隔年(2005),黃季敏則指示部屬以敏督利風災項目之新台幣8,000元預算採購無線電,
但因預算不足,改以四千萬元年度結餘款採購,最後由黃季敏勾串的廠商以新台幣3,800
萬元得標。黃季敏並以類似手法在多起相關採購案中得利。
黃季敏在署長任內圖利廠商,不只A錢,還購得許多品質低劣的設備。檢調發現,黃季敏
涉入的「災害防救勤務無線通訊系統」採購案,以新台幣6億元採購的12輛救災指揮車,
圖利業者近億元,卻無法開進災區。鄭雅菱舉例,黃季敏任內針對消防員面罩規格訂定了
「共同供應契約」,規範消防員必須使用特定廠牌的空氣呼吸器及面罩。但基層消防員皆
表示面罩不堪使用,甚至在使用第一天,前方塑膠殼即破裂;今年殉職的台北市方俊弘小
隊長,事發時也是使用同款面罩,此事促使消防員局在事發後針對裝備品質進行全面檢討
。
鄭雅菱表示,基層消防員的裝備時常未能符合安全標準,「高官收取回扣,卻是以基層消
防員安全做代價,非常悲哀!」此次高雄氣爆,打火兄弟傷亡慘重,對照前署長貪污購買
劣質設備的惡劣行徑,怎不讓第一線拼命的消防員心中悲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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