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沃草】前署長貪汙A走消防員保命錢 打

作者: hsiec (hsiec )   2014-08-21 23:04:54
WiKi 黃季敏
http://zh.m.wikipedia.org/zh-tw/黃季敏
黃季敏(1952年4月4日-),台灣貪汙收賄消防官員,2003年至2009年擔任消防署署長,於2002至2006年間在「UH1H直昇機監控派遣監控系統」等九項採購案,收賄一千九百廿四萬元,2012年被馬政府查獲遭收押[1]。
生平
中央警察大學學士,南華大學生死學研究所人文學碩士,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班[2]。
經歷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消防大隊分隊長、副中隊長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警備隊長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後勤組組長
中央警察大學災害防救學院籌備處主任
內政部消防署副署長
自2002至2006年在「UH1H直昇機監控派遣監控系統」等九項採購案,收賄一千九百廿四萬元,在2009年八八水災救援行動時,貪賄之通訊系統失靈,裝病申請退休獲准,當時的內政部長江宜樺批示「勉予同意,安心養病,為國珍重」。
自2011年5月27日起,獲台塑集團聘用為總管理處副總經理兼麥寮廠區總廠長,因黃涉嫌於消防署長任內貪污,而被收押禁見。
2004年9月1日獲頒中央警察大學第一屆傑出校友
貪污案件
台灣消防人員,2003年至2009年擔任消防署署長,於2002至2006年間在「UH1H直昇機監控派遣監控系統」、「防救災專用衛星通訊系統及現場通信救災指揮車暨整合平台建置案」等九項採購案,收賄一千九百廿四萬元,在2009年八八水災救援行動時,因貪賄之通訊系統失靈,在災害應變中心向當時的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報告時,突然昏倒送醫,馬英九總統隨即前往探視,讓他贏得救災英雄美名,黃後來就以健康因素申請退休獲准,當時的內政部長江宜樺批示「勉予同意,安心養病,為國珍重」。
2012年被發現涉嫌於消防署長任內貪污,而被收押禁見。地檢署於2012年8月29日清晨在黃季敏於信義區的豪宅中,進行搜查,查獲30~40個進口名牌包,與19塊金條,重達16公斤,另外消防署在2005年三月以「救災指揮車」名義,透過和泰汽車公司進口LEXUS
LS430轎車及LX470休旅車各一輛,LS430轎車至今一次都沒有出勤過,就停在消防署停車場養了半年的蚊子;LX470休旅車則以指揮車的名義充當署長黃季敏座車,當時市價高達三百一十五萬元。黃季敏任內辦理的4項「防救災專用衛星通訊系統及現場通信救災指揮車暨整合平台建置案」,除2004年第一案為公開招標,後續3次的增購案皆改為限制性招標,最後只有台灣國際標準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投標,決標金額與消防署預算金額,兩者竟僅僅只差7千元[3][4][5][6][7][8][9][10]。
消防界人士指出,黃季敏長袖善舞深得長官歡心,對長官交辦任務使命必達,溝通協調能力傑出,屬公關型首長;也利用職權擴大觸角與政商人士「交陪」,任內就傳出他涉嫌收賄,部分基層消防員甚至替他取了個「生意人」的綽號。也有消防同仁指出,黃季敏工作認真,常很早出門上班,下班後還帶公文回住處加班;他對下屬採威權領導,要求苛刻,有時會監視下屬辦公,對不合要求的人不假詞色。一名曾在他麾下的官員作證時曾批評黃季敏是「酷吏」。
有媒體指出黃季敏是前台聯大老的愛將。對此,前立委邱毅表示,大力提拔黃季敏擔任消防署長的就是曾於國民黨執政時擔任的內政部長黃昆輝,黃昆輝表示根本不認識黃季敏,擔任內政部長期間,也從未聽聞黃季敏,已向台北地院提出告訴,要求邱毅道歉並賠償名譽損失,但也有媒體指出立法院長王金平也曾力薦可見其政商人之人脈。事發後,黃季敏兒子黃郁升滯留海外遲遲未歸,黃郁升於馬英九競選總統時,曾多次擔任競選總部志工,檢方掌握他暗中幫父親在海外洗錢,出境到中國後,已輾轉飛到美國躲藏。[11]。
台北地檢署廿五日偵結,認定黃季敏自2002至2006年在「UH1H直昇機監控派遣監控系統」等九項採購案,收賄一千九百廿四萬元,依貪汙、圖利、收賄、洗錢、偽造文書、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起訴黃季敏、胞兄黃文宙、消防署官員及廠商共計十二人,包括黃季敏、黃文宙、消防署視察蔡木火、杜汪濤、空勤總隊組長王啟通、前空消隊技士張瑞源及前消防署科員羅財全、廠商王經武、陸重光、鍾素梅、邱蒼民、許暉騰。另黃季敏之子黃郁昇涉嫌協助父親洗錢約六千萬元,遭檢方通緝[12][13][14]。
家庭
一家都參與圍標,當任人頭、擔任白手套[15]。
兄:黃文宙
姊:黃聰琴
妻子:陳素霞
女兒
兒子:黃郁升
基層一定恨死他了

引述《eric112
(eric)》之銘言:
: 1.媒體來源:apple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本內容由沃草提供
: 日前高雄氣爆案造成多位消防員傷亡,引發社會各界關切消防員救災的安全保障。消防員
: 工作權益促進會除了在18日發起「全民搶救消防員」街頭抗議,也將在九月1日再次走上
: 街頭,並直指消防員殉職「不是意外,而是人禍」。而回顧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貪汙案這場
: 「人禍」,消權會秘書長鄭雅菱表示,「高官收取回扣,卻是以基層消防員安全做代價,
: 非常的悲哀!」
: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八月18日於消防署前抗議,提出「補足人力、改善裝備、救災專責
: 分工,以及要求政府對殉職災害與消防體制提出檢討報告」等四項制度訴求。接受陳情的
: 消防署副署長黃能漢則回應,民國106年度將補足預算編列的14,000多名員額;至於設備
: ,今年開始將陸續編列約新台幣20億元給縣市政府購買車輛與相關器材。但設備需要採購
: 、檢驗、人力需要培訓,時間上無法一次滿足。由於相關法規未對消防人力缺額設定罰則
: ,促進會對承諾仍舊存疑。
: 黃季敏官商勾結貪汙,採購豆腐渣設備
: 無論人員或器材,皆涉及經費使用。除因預算編列不足,回顧目前一審審理中的前消防署
: 長黃季敏貪汙案,官僚體制中無形的貪瀆,造成多少經費缺口?又買來多少不堪使用的設
: 備?
: 2009年發生八八水災,黃季敏於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全天候值勤,監看救援狀況,過程中因
: 暫時性腦缺血而昏倒送醫。不久,黃季敏以養病為由申請退休,留下勤奮工作的良好形象
: 。當時民眾不知道的是,黃季敏在消防署長任內,頻頻透過防災器材標案圖利,八八水災
: 期間失靈的通訊系統,也是在他任期內所添購。
: 2002年至2006年間,黃季敏辦理9項總額約新台幣1億2,930萬的防災器材採購標案,涉嫌
: 圖利廠商。2012年12月25日,檢方認定黃季敏收賄新台幣1,924萬元,將其依貪汙罪起訴
: ,並求處無期徒刑,此案目前仍在台北地院審理。今(2014)年七月,檢調更進一步追查
: 到2件無線電通訊設備採購案,黃季敏也疑似與廠商分贓,總金額超過100萬元,貪汙紀錄
: 再添一筆!
: 根據檢方調查,2004年的「衛星通訊系統等建置採購案」中,黃季敏透過其兄黃文宙疏通
: 廠商後,指示消防署同仁編列「跨縣市及遠距離通訊設備」預算新台幣1000萬元。此外,
: 在黃季敏的要求下,招標程序則由原先部屬建議的公開招標,改為不經公告程序,直接邀
: 請廠商比價或議價的限制性招標。
: 監察院2013年2月所提出的字號1010800321調查報告則指出,2004年兼任行政院災害防救
: 委員會(災防會)副執行長的黃季敏,竟在災防會採購案中以消防署長身分,擅入採購評
: 選委員會,取代主持人主持會議,並逕行做成決議,放寬27項招標文件原訂規格。而放寬
: 項目恰好為其勾結廠商前次投標的不合格項目,明顯為特定廠商量身打造招標規格。
: 隔年(2005),黃季敏則指示部屬以敏督利風災項目之新台幣8,000元預算採購無線電,
: 但因預算不足,改以四千萬元年度結餘款採購,最後由黃季敏勾串的廠商以新台幣3,800
: 萬元得標。黃季敏並以類似手法在多起相關採購案中得利。
: 黃季敏在署長任內圖利廠商,不只A錢,還購得許多品質低劣的設備。檢調發現,黃季敏
: 涉入的「災害防救勤務無線通訊系統」採購案,以新台幣6億元採購的12輛救災指揮車,
: 圖利業者近億元,卻無法開進災區。鄭雅菱舉例,黃季敏任內針對消防員面罩規格訂定了
: 「共同供應契約」,規範消防員必須使用特定廠牌的空氣呼吸器及面罩。但基層消防員皆
: 表示面罩不堪使用,甚至在使用第一天,前方塑膠殼即破裂;今年殉職的台北市方俊弘小
: 隊長,事發時也是使用同款面罩,此事促使消防員局在事發後針對裝備品質進行全面檢討
: 。
: 鄭雅菱表示,基層消防員的裝備時常未能符合安全標準,「高官收取回扣,卻是以基層消
: 防員安全做代價,非常悲哀!」此次高雄氣爆,打火兄弟傷亡慘重,對照前署長貪污購買
: 劣質設備的惡劣行徑,怎不讓第一線拼命的消防員心中悲涼!
: 3.新聞連結:http://ppt.cc/B3Vf
: 4.備註:
作者: KillerG (殺手G)   2014-08-21 23:09:00
警察大學出來的 官阿 官阿 永遠不知基層辛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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