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的程序是有錯誤的
先問你要不要同意
然後再給你看權利變換
實際上 這誰會想表態
你同意了不就是給別人一個隨便變換你財產的權利
別跟我說專業估價師 專業估價師沒人相信
那種菜到不行的估價師也想跟精到不行的居民鬥?
實際上要先把權利變換方案拿出來看
這樣大家才會比較安心的簽同意書
當然實際上核定建坪跟計畫方案一定會有不同
那很簡單 在權利變換中加註 依據建坪等比縮放
話說回來 最麻煩的一定是頂樓跟店面
店面都更後 很容易縮小 幾乎不可能是1:1
除非在外加上一個樓上的住戶
至於如果要把別人的店面換成樓上住家 幾乎都是誓死反對的
至於頂樓的權益
我認為這是違法的
但是居民就會這樣想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先把違建拆除
像之前士林文林苑的案例
王家 有違建 王家想用違建後的坪數算
王家 有未使用的容積 建商想搶這一部分的容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