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4-08-24 16:09:23--
推文超級跳針的啦XDD
緩刑留個屁底 鍵盤大律師~
時間過了沒有人會記得你被判過緩刑啦
相關資料也沒有人能使用 拜託沒常識也google一下
也別再靠北失主啦 竊盜就非告訴乃論咩 檢察官不辦是瀆職阿大大
再跳針我就不回啦
作者:
shyshy (shyshy)
2014-08-24 16:10:00媽媽太緊張了 這對孩子生涯根本沒影響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4-08-24 16:10:00新北市姓武的人會很多嗎
作者:
haviccy (Daynioh)
2014-08-24 16:11:00使用竊盜不起訴zzzz杞人憂天
作者: just8811 2014-08-24 16:11:00
就是責付
作者:
mrrex (學妹磁鐵)
2014-08-24 16:11:00和解不行==?
作者:
g80123 (麥考姚)
2014-08-24 16:12:00這個記者寫的比較口連 有點感動惹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4-08-24 16:13:00
我兒子很乖的,都是交到壞安全帽
作者:
wcontainer (watercontainer)
2014-08-24 16:13:00賠十頂幹嘛 戴得完嗎 媽媽是有什麼問題
作者: MacOSX10 2014-08-24 16:13:00
可見他媽根本沒有法律常識
作者:
XP1 (WindowsXP)
2014-08-24 16:14:00「意圖」使自己或他人不法之所有,但是本案缺乏「意圖」。本案可能不起訴的機率比較大。他如果真的是是拿錯,就缺乏了竊盜的構成要件。
作者:
ShoeiX12 (ShoeiX12)
2014-08-24 16:15:00他把事情想得太嚴重......
作者: snngy (很抱歉) 2014-08-24 16:15:00
才幾歲又不會留前科, 而且通常不會起訴....
作者: BigCat 2014-08-24 16:15:00
結果黑的是安全帽主人?
作者: infor (pty) 2014-08-24 16:15:00
放心拉 微罪不舉
作者:
xsoho (solo caffe)
2014-08-24 16:15:00就給他告阿
作者:
BF109Pilot (å¾·è»çŽ‹ç‰Œé£›è¡Œå“¡)
2014-08-24 16:15:00不過對小朋友來講 光上警局對心理衝擊就很大了
作者: Galm (水牛) 2014-08-24 16:16:00
這小孩幾乎確定不會有事啦,只是要跑幾次檢察官那邊就是了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4-08-24 16:16:00
還是拿走一小時啦,很不小心這樣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4-08-24 16:16:00公訴相對的是自訴 公訴指的是由檢察官提起訴訟
不起訴的話換失主抓狂啊 因為這樣會變得法治教育糟蹋
作者:
MarkFung (罪と罰の終焉)
2014-08-24 16:17:00應該是鄉民啦,自以為在教訓三寶和小屁孩
作者:
laserx ( )
2014-08-24 16:17:00安全帽主人如果知道是8歲 還告 就覺得很沒品
如果是有牌的比較不容易同款 但如果是便宜的 那很容易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4-08-24 16:18:00現在只是警方函送而以 哪來的公訴
作者: leoxyz 2014-08-24 16:19:00
微罪不舉吧?安啦,還賠10頂?違反比例原則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4-08-24 16:19:00這件檢察官應該不會起訴啦 又沒有竊盜意圖
作者: stilh (群青) 2014-08-24 16:19:00
說真的也沒什麼好討論 畢竟就是錯拿了 也不能強迫失主不告
作者: Joammy 2014-08-24 16:19:00
未免太小題大做,畢竟只是誤拿不是有心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4-08-24 16:20:00我國刑法又沒有"拿錯罪"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4-08-24 16:20:00
還找記者來專訪,媽媽很用心啊
作者: stilh (群青) 2014-08-24 16:20:00
順其自然 清者自清 說不定也成立不了罪名
作者:
pradaad ( pradaad)
2014-08-24 16:21:00ptt好多恐龍法官的思維 好恐怖
作者:
fang314 (你是誰)
2014-08-24 16:23:00一切都是你安全帽被偷的錯!!
就是找記者發這篇 施加輿論壓力給事主 果然有人幫腔
作者:
XP1 (WindowsXP)
2014-08-24 16:23:00chen740530: 別太樂觀 扁3歲孫女收到傳票 <<傳票並非起訴.收到傳票是傳被告去問話,並不代表該案將起訴。這兩碼事。可憐
作者: jerry21827 (jerry21827) 2014-08-24 16:24:00
到現在都是媽媽的說法,記者可否找到武先生或警察說明
頂多緩刑 不留案底 對小孩只有心理衝擊的影響...
作者: jerry21827 (jerry21827) 2014-08-24 16:28:00
當事人可不可憐有沒甚麼病症不重要,案情真相比較重要
作者:
asd2260123 (å—éƒ¨å¤§è‘‰æ–‡çµ„å¤œæ ¡è‚¥å®…)
2014-08-24 16:30:008歲不會怎樣啦 但真的蠻哭的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4-08-24 16:31:00緩刑留個屁底啦
我是有次去游泳,把自己的蛙鏡錯放到別人的包包送人了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4-08-24 16:32:00沒常識至少去google 大大
作者:
Jarjayes (南海毒書生)
2014-08-24 16:32:00根本沒事好不好 媽媽一點法律常識都沒有
作者:
iamznon (走1走)
2014-08-24 16:32:00拿了發現不對又還..根本與主觀偷竊差太多
作者:
serval623 (æ´›æ‰ç£¯å¼·å§¦äºº)
2014-08-24 16:33:00拿到689的安全帽 活該
作者:
Khadgar (Khadgar)
2014-08-24 16:33:00不過那個失主也很無恥,他執意提告的原因是要給他們警惕而且樓上可能是對的,姓武,應該事滯台支那蛆
作者:
Ftaro (芙塔洛)
2014-08-24 16:35:00說緩刑會留底的是想笑死誰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4-08-24 16:36:00竊盜就非告訴乃論不知道酸失主在酸幾點的
作者: recruit 2014-08-24 16:37:00
過失竊盜又不罰 失主在堅持什麼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4-08-24 16:37:00還在跳針前科 哀哀
緩刑是說你有罪但ooxx 在某個時間點不犯錯就不執行..
作者: jerry21827 (jerry21827) 2014-08-24 16:37:00
怎沒人考慮原告如果有要事要騎車發現沒安全帽的心情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4-08-24 16:38:00好啦好啦scarbywind你說有底就有底 懶得跟你爭 ZZ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4-08-24 16:39:00
緩刑本來就會留底...不起訴才沒資料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4-08-24 16:39:00又一個跳進來啦XDDD完全沒影響
作者: carolspecial (阿攸) 2014-08-24 16:39:00
可是小朋友的心裡會受到創傷啊
作者:
doom3 (ⓓⓞⓞⓜ③ )
2014-08-24 16:39:008歲是要告啥? 不是有小鬼無敵條款嗎
作者: recruit 2014-08-24 16:40:00
這在刑法告不了拉 在民法上人家也有誠意要賠啊 在堅持啥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4-08-24 16:40:00這樣就受創傷的小草莓還是早早處理掉吧
作者:
adc798 (adc798)
2014-08-24 16:40:00行為人對犯罪構成事實有誤認,阻卻故意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14-08-24 16:41:00這媽媽太緊張了,拿錯而已,檢察官又不是白痴,都嘛不起訴
作者: jerry21827 (jerry21827) 2014-08-24 16:41:00
等失主真的一臉討人厭的在媒體前講垃圾話再鞭也不遲呀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14-08-24 16:42:00不過怎麼會弄到下跪道歉這麼離譜= =?
作者: recruit 2014-08-24 16:43:00
失主根本故意 在民法告搞不好也拿不到10倍 刑法又告不成
作者: touchbird (新竹彭于晏) 2014-08-24 16:43:00
這麼小就這麼壞 真不簡單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4-08-24 16:44:00釣到一堆鍵盤大律師囉
直接說時間過後會失其效力不就好了,再說不可能判緩刑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4-08-24 16:49:00ZZ留底是留在哪 留在你心裡喔
失其效力 判決紀錄還在吧.. 爾且沒責任能力緩啥刑
作者: jerry21827 (jerry21827) 2014-08-24 16:51:00
其時是面惡心善的失主吧,不起訴又沒拿到10倍賠償
作者: birbirdia (寶寶蒂亞) 2014-08-24 16:51:00
竊盜根本不罰過失犯啊。。。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4-08-24 16:52:00記錄在哪裡啦 跳針耶記在火星上是不是 等你哪天當太空人去翻出來啦
司法院裁判主文公告 現在都有紀錄不是?說完了 那你要不要說說看緩啥刑了? 最多緩刑?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4-08-24 16:55:00公告時間過了就沒有人能使用 看不懂中文逆你真的以為以後會有人說哭哭你被判過緩刑你是大壞蛋喔別丟臉了啦 暑假作業寫完沒小朋友
所以那記錄在火星嗎 不能存嗎? 到底緩啥刑了 大師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4-08-24 16:58:00我說最嚴重也只是緩刑 你要理解成他應該會被判緩刑的話我就幫不了你啦~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4-08-24 16:59:00就不存在的東西你要跟我爭幾點的司法院網站複製貼上我也會阿大大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4-08-24 17:00:00你能調閱出任何以前誰被判處緩刑的紀錄我就認錯好嗎那你的意思是沒責任就不會被判緩刑 我又沒說他會被判 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