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4 23:51:00※ 引述《tedpc (cpdet)》之銘言:
: 何謂前科?
我只是想說
法律是法律 條文是條文
但其實台灣不是這樣
我朋友的親身經驗
他之前不小心犯錯 被判了緩起訴一年
時間過了 也被罰做愛心公益結束了
然後一年沒犯錯 就等同不起訴了
五年前的事了 照理說 這完全沒前科 不會任何紀錄了吧
但事實不是這樣的!!!!
前陣子 他身份證遷戶籍 去換發時
戶政人員居然可以在他們的電腦系統看到那件事
他個戶政人員跟他聊起那件事 還很關心的問當時的一些狀況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8-24 23:51:00一開始不要犯錯不就沒事了?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8-24 23:52:00不用熟戶政 之前孫仲瑜被全台警察三天查了1千多次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08-24 23:52:00不起訴會有判決書嗎??
作者:
lolic (lolic)
2014-08-24 23:53:00是哪種不小心犯了錯你說說看
作者: doofus531 (doofus) 2014-08-24 23:53:00
以前小學生在校外偷東西,在學校被訓導主任當眾賞耳光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4-08-24 23:53:00戶政怎麼會有?真奇怪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8-24 23:54:00我同學國二的時候偷了250輛自行車 1台50塊賣同學也不過保護管束而已
作者:
dec16 (新生代幽默大師)
2014-08-24 23:54:00應該是警方的系統,然後和戶政有連線
作者: just8811 2014-08-24 23:54:00
用連線系統查的話 查都會留下紀錄 不會特別去冒這個風險
法院青少年消案底也就是罪名後面註名已刪除但是這案子的小孩根本沒犯罪自然沒有緩起訴
作者:
ppaaa (ppaaa)
2014-08-24 23:56:00青少年我不清楚 不過我知道法院地檢 不起訴資料也會備註1審作業系統
作者: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4 23:59:00謝謝ppaaa提供資訊 如果連不起訴也備註 那真的很爛
作者: just8811 2014-08-25 00:00:00
刑案資訊整合系統
作者:
L134 (黃金斑馬)
2014-08-25 00:00:00鄉民一堆妨害名譽的前科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4-08-25 00:00:00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其實就算沒紀錄 人之間的傳遞也無法停止
作者: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5 00:01:00我是認為 如果警察局檢方法院電腦查到很合理 戶政就不太好這樣對謹慎的大公司任用人 隨便認識戶政人員 就全部查光光所以不起訴 緩起訴 或者被亂告的 沒前科 但戶政就留下資料
警方不確定,旦我確定的是青少年犯罪記錄戶政是查不到
作者: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5 00:05:00我認為這應該要改進 戶政人員 不該隨意就看 沒前科 的資料
如果戶政的資料外流,是曾經不被起訴的人倒楣還是戶役
作者: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5 00:06:00樓上不懂不要亂噓 我朋友是親眼見到戶政人員看到他緩起訴的相關資料在電腦上面 還秀給我朋友看我不知道他怎麼查的 反正就是戶政人員就可以查看的到就是
OK 那一段我說錯 我道歉 但你知道緩起訴不等於不起訴嗎?
作者: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5 00:08:00所以我朋友那天回去就心情不好 找我們幾位麻吉去聊這事
不過鄉民對於言行應該要謹慎一點,有妨礙名譽的話金融
作者: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5 00:09:00所以我印象很深刻 連緩起訴都過五年不起訴了 戶政人員還知
所以緩起訴當然要查的到 不然你性侵緩起訴 結果查不到
作者: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5 00:10:00我朋友說他緩起訴一年 如果過一年不再犯別的錯 就不起訴了
作者: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5 00:11:00我的意思是說 檢警調系統查的到就算了 戶政也看到就不太好
作者: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5 00:12:00因為當時檢察官是有跟他說認罪 可以緩起訴 以後沒前科可是怎麼知道 沒前科是沒前科 可是每個戶政人員都看的到
戶政當然要可以查阿 2005年開始 為了提升行政效率,各戶政單位與法務部完成連線,也可透過法務部刑案資訊系統查詢相關人員的刑案素行及前科資料。
作者: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5 00:14:00另外 他不是性侵被緩起訴 他是偽造文書被緩起訴而他偽造文書不是真的文書 是網路上亂填假資料這部份偽造
性侵我只是舉例..有犯罪事實的一定會留下紀錄..避免以後再犯類似案件卻不知道
作者: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5 00:16:00總之 我只是想讓大家知道有時候沒前科 一樣戶政查的到紀錄
作者: supersupport 2014-08-25 00:18:00
為什麼網路填假資料會算偽造文書...
基本上..除了少年真的會把前科抹掉 其他好像都不會
應該說是你去申請良民證上沒有前科 但若有管道的人還是查的到你的資料 但是那是違法的....
少年塗銷也不是一片空白 會註記"塗銷"所以還是看的出來這人之前犯了案
作者: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5 00:23:00我朋友當時 好像一口氣註冊了十幾個e-mail帳號 都是假資料然後檢察官認為假資料會影響該網站資料登錄不實的因素等等
作者: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5 00:25:00念我朋友初犯 又他說他怕個資被盜用才填假資料 就給緩起訴我朋友當時就認罪接受 以為一年不再犯錯就沒前科可是 經過戶政的事 他才知道他以後找工作 可能都會被查到
樓上 基本上良民證不會有前科..如果一般人透過熟人查那系統是違法的不過那戶政很白目...看到就好了還問
你朋友不爽可以去投訴他 基本上戶政人員除非業務需要
作者:
biocim (放手是好的)
2014-08-25 00:28:00我朋友例子是想讓大家知道 沒有前科 但紀錄容易就可被查到
奇怪了 怎麼有人覺得戶政人員查得到理所當然這種資料戶政哪有資格看到 跟本不相干
作者:
s9523752 (Wayne Chang)
2014-08-25 00:41:00j大好像沒看過神經病誣告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