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對方是老百姓還是警察
撞了人 如果對方摔倒了
是自己的責任 馬上掏個幾千塊賠人家就好了
不當場和解 就吃罰金吧 絕對是好幾倍
身邊有個例子
朋友撞到老阿伯摔倒輕微腦震盪
因為老阿伯態度不好 朋友不願意和解
最後結果就是過失傷害被判刑4個月 得易科罰金
好像要罰12萬
所以警察說他要心靈撫慰個一兩萬 吞下去吧 誰叫你撞到人
※ 引述《EdLiu (愛德)》之銘言: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違者視為新聞篇數 超貼新聞劣退
: 以下是我朋友真人真事,可以的話請幫忙轉發
: 為了保護當事人將隱藏朋友名字 請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