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有沒有『炸畜生,潘俊彥』的八卦

作者: kangfox   2014-08-27 00:52:30
日前在FB的訊息裡收到潘俊彥先生所送來的私訊..
內容如下...
我的律師堅持向我留言 騷擾 辱罵 妨害 集體罷凌的各位提告 都拍照截下來當證據了
那他只給你們一次機會 要吃官司 還是賠小錢了事 賠小錢是我提的 讓你們自己選擇
速給答案 一兩天沒回的就是等傳喚到高雄刑大見面了!!
2014年8月10日 4:56
我是受害者跟被加害著潘俊彥 就你們把我家庭跟我的人生毀掉的炸畜牲本人
真正造謠的人三商美邦人壽業務員 邱銘盛 已經查到 正在躲
知道真相的人越來越多 大家終於相信我的話
我的委任律師堅持向對我留言 騷擾 辱罵 妨害 集體罷凌的各位提告 都將留言拍照截下
來當證據準備起訢
不要再問有沒有照片給你看 我拍照完就刪掉你們留言好讓我作業
是我拜託原住民我們的律師總代表給你們一次機會 不要讓你們吃官司 我不想害各位
所以那他只給你們一次機會 要吃官司一兩個月以上的牢災 還是賠五千小錢了事
賠小錢五千是我提的 讓你們自己選擇 速給答案
沒錢自己想辦法
有嘴巴罵 就有手腳開口去借錢
一兩天沒回或已讀不回跟不想理的的就是等傳喚到高雄刑大見面了
!!https://www.facebook.com/pages/%E6%BD%98%E4%BF%8A%E5%BD%A5%E8%B8%B9%E5%85%B1
我的家跟我的人生都被你們毀了
我不需要你們的道歉
要花五千元換一兩個月以上的牢災 學一次教訓的請馬上回覆
姓名跟電話讓我做登記畢免你們自己有前科
不然我沒有登記的 就直接起訢傳喚
匯款期限8/12郵局關門前 匯款或轉帳到郵局帳戶 潘俊彥我本人 0101003 2581750 郵
局代唬700
匯完請傳簡訊告知我名字 還有時間
這粉絲頁請轉出去
我的電話092777050*
真相在這裡
https://www.facebook.com/pages/%E6%BD%98%E4%BF%8A%E5%BD%A5%E8%B8%B9%E5%85%B1/341275322687442?fref=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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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pages/%E9%82%B1%E5%85%88%E7%94%9F%E4%BD%A0%E5%A5%BD__/332942213536898?fref=ts
=====================================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6080563207
真正的犯人 三商美邦 高雄某營業處的業務員 邱銘盛 <邱勝凱>
麻煩向我道歉並轉發出去
請打電話到三商美邦公司請經理叫人出來
098256170*
我是被害的 這就是真相 我有精神疾病就醫快四年了 在802國軍醫院 精神科 主治醫生
高維聰 自己去查
不要再說我裝病!!
謝謝你們把我家庭跟我的人生毀了
我會離開台灣
以上為私訊的內容...
在高雄氣爆事件的當下發出那樣不當的言論,還要跟人要錢?
一要就是5000元...有卦嗎?
作者: lol9978 (BB彈)   2014-08-27 00:53:00
關鄉民屁事
作者: ittt ( 土矣 足易 足易)   2014-08-27 00:54:00
這個有恐嚇嫌疑嗎 @@?
作者: ponwho (教練我想打球)   2014-08-27 00:54:00
什麼鬼阿 說中文好嗎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14-08-27 00:54:00
他在說哪國語言?
作者: CUP0912   2014-08-27 00:55:00
?!
作者: tkfc5566 (tkfc5566)   2014-08-27 00:55:00
這是什麼意思啊…沒頭沒尾的
作者: nycwoman (肥茲茲)   2014-08-27 00:55:00
我是在想這種小事需要出動高雄市刑大?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4-08-27 00:55:00
那就先祝福他一一
作者: wchien2 (move on)   2014-08-27 00:55:00
看表達就知道生病了阿
作者: tinytod (22)   2014-08-27 00:56:00
到高雄刑大?? 我沒看錯? 而且 他是誰=__=?
作者: ittt ( 土矣 足易 足易)   2014-08-27 00:56:00
作者: a51062004 (北極熊)   2014-08-27 00:56:00
誰啊?
作者: gangs (123)   2014-08-27 00:57:00
事件始末要去哪看 這篇有點看不懂
作者: gcaaa (GCA)   2014-08-27 00:57:00
那篇新聞很明顯了
作者: mike42 (123)   2014-08-27 00:58:00
ㄎ,快離開台灣ㄅ
作者: tinytod (22)   2014-08-27 00:58:00
哇懂了 原來是高級小釣手 一個5000耶
作者: robertchun (我是大廢物)   2014-08-27 00:59:00
我好怕
作者: nycwoman (肥茲茲)   2014-08-27 00:59:00
我看懂了~他被刑大偵九隊抓 然後反控罵他的網友他反告網友到底跟高雄市刑大有何關係? 刑警隊很忙的
作者: kangfox   2014-08-27 01:00:00
應該是說,他被抓了之後 反而想向罵他的人要錢(?)
作者: nycwoman (肥茲茲)   2014-08-27 01:00:00
不大可能會來處理這種告訴乃論的妨礙名譽
作者: ittt ( 土矣 足易 足易)   2014-08-27 01:00:00
這個市刑大負責的範圍嗎 不太懂 @@
作者: gcaaa (GCA)   2014-08-27 01:01:00
之前不是有誰說 網路言論的訴訟已經提高門檻了
作者: simon870716 (蠻牛)   2014-08-27 01:01:00
很明顯有某方面疾病,結案
作者: nycwoman (肥茲茲)   2014-08-27 01:02:00
出口罵人就輸惹 原PO多保重 頂多賠幾千了事
作者: duck78803139   2014-08-27 01:02:00
學人亂放流刺網,難道不知漁夫也是要受專業訓練嗎?
作者: kangfox   2014-08-27 01:03:00
問題是...我沒罵他 XDDD 我只是貼了他想要去伯斯應徵的文
作者: nycwoman (肥茲茲)   2014-08-27 01:04:00
那就跟他盧到底吧 頂多去分局做作筆錄而已
作者: shadowpower (POI)   2014-08-27 01:04:00
可以會一元給她嗎 XD
作者: kangfox   2014-08-27 01:05:00
是不怕跑警局或法院,只是覺得這傢伙真的有點誇張..=__=
作者: mOoOm ((=ΦωΦ=)~口苗~)   2014-08-27 01:06:00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08-27 01:08:00
他去告也不見得能成案,他的言論上過新聞也因此被送辦
作者: kangfox   2014-08-27 01:09:00
是m大貼的兩個粉絲團沒錯,不過不建議去看傷眼的文章 XDD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08-27 01:13:00
而且他頂多向一開始轉貼的那個人求償,私下要求賠償不給就要告這樣滿像在恐嚇勒索,誰知那個匯款帳號是真是假?
作者: kangfox   2014-08-27 01:15:00
http://0rz.tw/iZvm5 想看始末這邊會清楚一點...XD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14-08-27 01:21:00
直接先提報165反詐騙就好了他們會去查 你也省麻煩
作者: kangfox   2014-08-27 01:27:00
這提議不錯 XDDDD
作者: hellenvoy   2014-08-27 01:38:00
http://ppt.cc/rBlb or http://ppt.cc/f0nF無罪案例 可以參考看看
作者: m791226 (柒拾玖萬壹仟貳佰貳拾玖)   2014-08-27 06:32:00
真 有病
作者: DPCHING805 (黑色細領帶 )   2014-08-27 06:49:00
1呵呵 告我阿 老子拿澳洲護照 我好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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