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ladin90974 (芭樂丁パラディン)》之銘言:
: 最近看到神奇寶貝要推格鬥遊戲
: 才想到以前好像路邊很容易就會有那種投10元就可以玩的
: 記得小時候家附近的機車行就有兩台
: 一台雷電 一台不知道是快打旋風幾代
: 那時候因為跟機車行小孩很熟
: 老闆看到我們要玩就把放零錢的盒子鎖打開
: 讓我們10元可以玩到底
: 現在似乎只有湯姆熊之類的地方才有
: 究竟是什麼原因讓這些好玩又可以聯絡感情的東西消失了?
: 說小孩會沉迷也不太對,線上遊戲轉蛋開一顆是玩街機的好幾倍
: 說會帶壞小孩? 勁舞團之類的帶壞效果更強吧
: 我覺得這跟夾娃娃機差不多,不過就投十元玩玩
: 怕沉迷頂多限制接關次數,之後投進去就直接掉出來
: 夾娃娃機不是也有250或300必中之類的嗎
: 有沒有街機消失的八卦?
目前電玩分為三類
一、娛樂類
也就是會出彩票或點數可以拿去更換獎品的
二、益智類
就是一般的遊戲機台,包含對戰台、音樂類遊戲都是這類
三、非屬遊戲類
卡片販賣機、籃球機、娃娃機、精品機之類的屬於這類
而電玩牌照分為兩種,一種是娛樂類,另一種就是益智類
就像重型機車跟輕型機車一樣,有重型的就可以騎輕型機車,但是輕型機車牌照
不能騎重型,想當然爾,沒有店家會去請單純的益智類牌照,因為兩種牌照的申
請條件其實差不多,而比較有賺頭的一定是娛樂類的機台
阿扁會讓玩大型電玩的人這麼討厭的原因就是,他才不管你是那一類的機台通通
照娛樂類的標準來辦,而且那個年代的家長認為遊樂場就是藏污納垢的地方,他
們也不會管你是玩那一種機台,連娃娃機、DDR這類的一樣照抄
而其他縣市長看到阿扁因為這樣做而聲名大噪紛紛跟進,一時之間全省的大型機
台通通掛點,如果只是這樣也還好,因為留下來的都是有牌照的遊樂場,也算是
合法,但是,在那之後,所有的縣市政府開始以各種名義阻擋或拖延新的遊樂場
牌照的申請,雖然某些縣市後來慢慢放寬了,但是像是台北市還是幾乎被阻斷,
所以才會有萬年湯姆熊一枝獨秀的事(據說也跟既得利益者不願意有其他人分杯
羹有關)
再來,因為這個事件導致國內電子遊戲機相關條例整個修正停擺,只要有立委想
去修法,就會直接被打上標籤,說是周人蔘同路人
名 稱: 電子遊戲機評鑑作業程序
文 號: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經(八九)商字第八九二0四八三九號
發布日期: 89年03月29日
http://gcis.nat.gov.tw/SPOB/UserBook1.aspx
15年前的法律怎麼可能可以符合現在的遊戲機需求.....
現在的電子遊戲機審查很有趣的一點
http://gcis.nat.gov.tw/graphics/game_pic/game234d_014_001.gif
這是太鼓達人13的審查申請,因為如果被審核為益智類就必須要有牌照才能擺放
所以都會想辦法拼成其他類,這樣就可以不受牌照限制就可以擺放,然後審查資
料裡面一定會有這句「不具網路連線功能」,因為只要有網路連線功能就會被退
回打成「網路遊戲」不接受審查,SEGA的戰國大戰就因此卡死進不來,雖然可以
申覆,但是流程又不知道要跑多久了,所以廠商一般都不會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http://gcis.nat.gov.tw/main/subclassNewAction.do?method=getFile&pk=89
有興趣可以到這邊看看歷屆送審的資料
很多遊戲資料的寫法會讓你會心一笑,避重就輕睜眼說瞎話只為了審查過關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