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參考完鄉民們的建議
今日陪朋友去詢問,以下是內容
很正常啊 我媽直接去診所打工 買健康食品不用付錢刷健保卡就好~
作者: kan741228 2014-08-27 12:34:00
我是學勞基法的,勞工只要上班就要在第一天保勞健保,勞工局的解釋明顯有誤。已經超過3個月試用期,這樣算非法解雇,要求員工刷健保卡卻沒有實際就診事實,違反刑法、民法、醫師法,以上這幾點問勞工局或勞保局,都只會得到片面答案,無法爭取自己的權利!
作者:
gv390 (我討厭我喜歡妳)
2014-08-27 12:38:00五人以下公司不需要加保我家人也是診所護士,他保工會至於錢誰出,我就不知道了
作者: kan741228 2014-08-27 12:41:00
五人以下公司勞工要求 即必須加保,且雇主說明試用期過
作者:
gv390 (我討厭我喜歡妳)
2014-08-27 12:41:00另外,沒有試用期這東西。三個月以上應該要提早通知
作者: yeh0416 (東哥) 2014-08-27 12:41:00
kan大可以借問一下嗎?如果離職超過三個月尚未找到工作
作者: kan741228 2014-08-27 12:42:00
後可以保勞健保,表示原本即有存在此制度,所以是應保
作者: yeh0416 (東哥) 2014-08-27 12:42:00
之前的年資還會累計嗎?
作者: yeh0416 (東哥) 2014-08-27 12:47:00
謝謝kan大專業解說
作者: kan741228 2014-08-27 12:47:00
不管在哪上班,投保勞保是雇主的責任!保工會是錯的!不帶違反勞基法,勞退也被犧牲掉。若若被解雇,也沒有就業保險的保障(失業補助),要注意!診所不列入勞基法的是:醫生,但是診所雇用的員工享有勞健保!非自願離職誰填都可以,但一定要看清楚,很多人在上面會動手腳,要注意!公司大小章一定要蓋還有一點!三個月以上,必須前10天預告,也就是說你朋友還可以請求10天的預告工資(假設雇主沒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