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再旗海飄揚 北市修法禁插選舉旗幟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4-08-27 20:04:16
※ 引述《freco (we)》之銘言:
: 結論:
: 感謝柯文哲的先見之明
: 率先提出不插旗廣告宣傳
: 台北市議會國民黨跟風從善如流
: 柯文哲還沒有當選就已經開始改變台北了
: 把台北往更好的方向帶領
: ※ 引述《JumpJumpDog (跳跳狗)》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新頭殼
: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 不再旗海飄揚 北市修法禁插選舉旗幟
: : 台北市議會今(27)日下午三讀審議通過《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刪除第7條
: : ,以往在法定競選活動期間,候選人的競選旗幟及布條廣告可免經申請,設置於指定開放
: : 的公共設施,今年起將不得在公共設施場域設置。民政局表示,此規定已在今天公告,並
: : 將在8月29日實施,從此以後,選舉期間,台北市將還給市民一個乾淨、環保、安全的市
: : 容景觀。
: :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2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道路、橋樑、公園、機關(
: : 構)、學校或其他公共設施及其用地,懸掛或豎立標語、看板、旗幟、布條等競選廣告物
: : 。但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供候選人或推薦候選人之政黨使用的地點,不在此限。
: : 台北市則在2002年9月訂定發布「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自治條例中第7條(
: : 原條文)規定,競選旗幟及布條廣告得免經申請,於法定競選活動期間設置於指定開放之
: : 公共設施,其餘時間與地點均不得設置。
: : 民政局表示,為因應環保的世界潮流,且維護市容景觀與行車安全,台北市議會有31位議
: : 員連署提案,建議修改「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將原第7條可插設競選旗幟
: : 及布條之相關規定全部刪除,民政局也於7月17日邀集國民黨、民進黨、台聯、親民黨及
: : 新黨等5大政黨,討論修法意見,各政黨皆表示無意見,該法令之刪除獲大多數議員認同
: : ,並經市議會各政黨協商後取得共識。
: : 民政局表示,今後每逢選舉旗海飄揚的景象在臺北市將不復見,取而代之的是,還給市民
: : 一個乾淨、環保、安全的市容景觀,更助於提升首都的選舉文化。
: : 3.新聞連結:
: : http://ppt.cc/gHjO
: : 4.備註:
選舉有旗幟是傳統。
選舉沒旗幟,候選人氣勢就不興盛。
不興盛怎麼當選?
沒旗幟感覺怪怪的。
說沒旗幟比較環保
但垃圾這麼多,旗幟只是佔一小部分。
而且賣旗幟的阿婆怎麼辦?為何一點配套與緩衝時間都沒有?
作者: pathfinder (just enjoy the show)   2014-08-27 20:06:00
賣旗幟才不會是阿婆,都馬是壯漢 XDDDDDD
作者: bryantkk (正義必得伸張)   2014-08-27 20:06:00
你哪時候看到阿婆開貨車出來插旗的?你是不是還看到阿婆爬電線桿上去綁旗子?晚上睡覺的時候窗戶外面是不是有個阿婆始終對著你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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