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台中,不論是殺人、砍人或是扁人,都不算犯罪。
: 我衷心地希望答案不是3。
: http://citypatterns.blogspot.tw/2012/07/blog-post_04.html
: 網路上一直在瘋傳這篇文章
: 到底是真是假
: 有點茸茸的.........
他殺或被他人故意傷害詳細資料如下(每十萬人)
民國97年: 台北縣:5人。台北市:5人。台中市:10人。台中縣:156人。台南市:2人。台南
縣:4人。高雄市:8人。高雄縣:10人。桃園縣:8人
民國98年: 台北縣:4人。台北市:6人。台中市:13人。台中縣:157人。台南市:2人。台南
縣:8人。高雄市:7人。高雄縣:14人。桃園縣:9人
民國99年: 新北市:5人。台北市:9人。台中市:101人。台南市:5人。高雄市:12人。桃園
縣:8人。
民國100年: 新北市:3人。台北市:6人。台中市:59人。台南市:4人。高雄市:10人。桃園
縣:9人。
民國101年: 新北市:3人。台北市:5人。台中市:65人。台南市:2人。高雄市:14人。桃園
縣: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