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上的有效期限好像是最佳使用期限,超過其實也不代表就完全不能用了...吧?!!
但有些東西總覺得還可以用(吃)阿,丟不丟都滿困擾的
大家遇到這樣的過期物品會丟掉嗎?
要不要繼續使用也跟過期的時間有關,
如果是...(保存狀況良好的前提下)
過期一天的麵包
過期一個月的餅乾
過期三個月的泡麵
過期半年的礦泉水
過期半年的洗面乳,乳液
過期一年的衛生紙
過期一年的萬精油,防蚊液
這些東西(吃的除外)平常使用也不太會注意日期,繼續用好像也沒什麼關係,不過一旦發
現過期了,就會陷入該不該丟掉的兩難...
大家有這樣的經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