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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掌握張顯耀不利事證 密訊5小時搜索住處
〔本報訊〕陸委會前特任副主委張顯耀涉國安洩密案,目前由台北地檢署接手調查,據了
解,檢方已掌握對張顯耀不利的事證,並於今天上午首度以被告身分傳訊張顯耀到案,懷
疑他刻意藏匿機密公文,下午更將他帶回位於大直的豪宅進行搜索。
陸委會前特任副主委張顯耀傳遭檢方掌握不利事證,今天首度以被告身分遭到傳訊。(資
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陸委會前特任副主委張顯耀傳遭檢方掌握不利事證,今天首度以被告身分遭到傳訊。(資
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偵辦張顯耀洩密案,檢調28日搜索張的寓所。(記者張嘉明攝)
偵辦張顯耀洩密案,檢調28日搜索張的寓所。(記者張嘉明攝)
檢方日前先後傳喚陸委會經濟處長李麗珍、企劃處長胡愛玲、法政處長葉寧到案說明後,
發現案情發展對張顯耀不利,因此於上午9時,傳訊張顯耀帶到辛亥路2段的北檢第3辦公
室,進行長達5個小時的偵訊。
蘋果日報報導,檢方首度以被告身分問訊過後,認為張顯耀可能藏匿部分機密公文,作為
未來一旦遭到政治追殺時的保命符,於是在下午2時,指示調查局國安處將張帶回大直豪
宅等多處搜索。
案情方面,有消息人士指出,其實早在3年前,國安系統就透過監聽,掌握張顯耀涉嫌洩
密給中國的情事;並且,張顯耀以台灣代表身分和中國進行兩岸相關協議談判期間,疑似
踩到談判紅線,將我方底線洩漏給對方,因此才被人檢舉。
3.新聞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092359
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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