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貪出重手 彰化芳苑鄉長貪污被重刑
蘋果日報
又有鄉鎮長貪污被判重刑!彰化縣芳苑鄉鄉長林清彬(53歲,停職中),去年初與廠商相
約交付45萬元賄款時,遭佈線跟監的檢調人員當場人贓俱獲,全案彰化地院今天審結,林
清彬被依貪污罪多罪併罰,合併應執行13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公所主任
祕書洪俊郎被依洩露國防以外機密被判6月徒刑,在本案中居白手套角色的陳武雄則也遭
法官重判,被定應執行7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本案是起因於彰化地檢署接獲檢舉,指稱芳苑鄉長林清彬、鄉公所主任秘書洪俊郎等人涉
入工程弊案,檢調追查監控發現,從2011年8月起,芳苑鄉公所發包的部份村落道路改善
、王功寮二排改善、萬興排水北岸堤岸道路改善等11件工程,多由某些特定廠商得標,並
疑由陳武雄充當「白手套」,事後向得標廠商收取工程回扣交付林清彬,工程回扣少則數
萬元,多則數十萬元。
去年1月4日檢調人員監控中發現林清彬在車上收受陳武雄交付的廠商回扣款項,當場起出
45萬元現金,整個逮捕過程因正值放學時間,因此許多路過的學生目睹上述時,直呼好像
在拍電影。
檢調後續追查又發現,鄉公所主任秘書洪俊郎涉嫌在公用工程開標前先後洩漏投標廠商家
數或名稱,再交給陳武雄,讓工程以圍標方式取得並進行開標,以利鄉長林清彬向廠商收
取回扣。(孫英哲╱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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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備註:
KMT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