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8-29 02:46:00你這篇文修正一下,改成'變換車道'就好了;別給人挑語病說真的汽機車混流的政策開放後,現在機車亂鑽變多了主管跟我說:並沒全面開放啊。 是,但你知道在哪開放?事實上是,這是一種印象,"喔,開放混流路權囉~"然後就更多機車騎入快車道了;問題是鑽來鑽去都不打方向燈,這真的很過份。我提出這並不是什麼四輪嘴臉;這是合理要求。汽車想這樣變換車道也要打方向燈啊!而且,左車道就是左車道,右車道就是右車道,機車還會有鑽車車道,這完全不合理;要混流,就要把自己當汽車就不要鑽,卡在車道的中央,一起塞車,一起前進才對一但機車鑽車縫,當我能加速時,我要讓一整個車位給他?或者我也只側過半個車位就超車?機車不卡車道中間就是曖昧,都讓人不知要怎麼混流,然後再來說汽車逼機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