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即時
(更新內容:北檢說明無保請回理由、新增影片)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被控洩密,承辦檢察官近日調閱張顯耀經辦公文,並傳喚陸委會
經濟處長李麗珍等3處長作證,在掌握張的涉洩密事證後,昨天上午再度傳喚張顯耀到案
,密訊5小時後,懷疑他藏匿重要公文書,檢察官親自帶隊前往張位於大直的豪宅、前助
理陳宏義、秘書張素玲、司機李其政等住處共7處搜索,並以證人身分約談陳、張、李等
3人,檢察官漏夜偵訊8個小時後,將4人請回。
北檢發言人黃謀信上午指出,張顯耀經訊問後,檢察官斟酌涉案事實,認為原先限制住
居的強制處分,已足以確保張顯耀未來的到庭應訊及偵查程序的後續作為及查證,目前
尚無再做其他強制處分的必要性,因此仍維持先前限制住居的強制處分,於訊問後諭知
請回。
張顯耀被請回後,今天凌晨2時許,帶著笑意步出地檢署,他接受媒體採訪表示,「因為
今天訊問的內容很多,所以花了很長的時間,大家都辛苦了,因為目前尚在偵查階段,
至於內容部分則不方便說明」。
臺北地檢署在上周五(22日)分案偵辦張顯耀洩密案,張為了自清,在本周一(25日)
主動向臺北地檢署報到後遭限制住居,檢察官開始密集偵辦,除了向陸委會、經濟部等
相關單位調閱張顯耀曾經手的公文、密件進行比對,並清查張顯耀可能接觸對象,另外
還在深夜密訊3名陸委會參與兩岸經貿談判的關鍵人物,分別是經濟處長李麗珍、企劃處
長胡愛玲、法政處長葉寧出庭作證。
檢調在掌握這些重要情資後,昨天上午通知張顯耀到北檢第三辦公室說明案情,張在3名
律師陪同下前往,檢方問訊近5小時,懷疑張藏匿重要文件。
承辦檢察官陳舒怡當機立斷,兵分2路,一路由她親自帶隊,請張配合前往大直住處進行
搜索,隨後再帶張回北檢偵訊;另一路則由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前往張的助理陳
宏義、秘書張素玲、司機李其政等3名證人共計6處地點執行搜索,據了解,在7處地點查
扣證人筆電、手機,以及近一箱的文件,但檢方拒絕透露這些文件內容為何。(呂志明
、張欽/臺北報導)
出版時間:02:38
更新時間:10:42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829/46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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